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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25

一场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谢谢检察官阿姨,让我们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接过救助决定书的小罗哽咽着说。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家在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的4名未成年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近千公里之外的少年家中,向4人送达救助决定,带去检察温暖。

突遭变故少年身陷困境

小罗兄妹四人均为未成年人,其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仅靠父母外出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一家六口的生计及兄妹四人的学杂费,生活十分困难。2019年9月10月,兄妹4人的父亲罗某与母亲李某在打工居住的帐篷内因琐事发生争吵,罗某用手掌和拳头对李某头部、脸部等部位进行殴打,致李某死亡。2020年6月16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变故对小罗兄妹4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让这个本就艰难维系的家庭风雨飘摇。

主动救助启动绿色通道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罗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发现本案司法救助线索,通过司法救助工作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将线索移送至负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申检察官经审查原案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初步认定该线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受理条件,迅速启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主动开展救助工作。在与小罗兄妹4人的爷爷及叔叔电话联系时,告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及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4个孩子决定委托叔叔为代理人,并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雪中送炭传递司法温暖

考虑到小罗兄妹4人均为未成年人,其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等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多次主动与4个孩子的代理人联系,帮助其完成了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的收集、提交工作,并先后两次联系当地村委会,了解核实4人的生活学习等情况。经了解,案发后,小罗兄妹4人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主要靠两位老人养羊一年收入的七八千元钱维持生活,但该笔收入还需帮助孩子们的父亲罗某偿还其所欠外债,生活非常拮据。鉴于以上情况,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小罗兄妹4人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跨省联动助力脱贫攻坚

作出救助决定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近千公里之外的同心县菊花台村小罗兄妹的爷爷奶奶家中,送达救助决定书,并联系当地村委会、驻村扶贫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了救助金发放方案。根据规定,该笔救助金需要存入小罗兄妹的银行账户,但考虑到小罗兄妹均未成年,存在对救助金不当支配的可能,决定由村委会、监护人两方监管,保障救助金全部用于兄妹4人的生活和学习。同时,为切实解决小罗兄妹今后的学习生活问题,帮助其家庭成功脱贫,承办检察官与村委会干部、扶贫干部共同商定了后续帮扶措施。一是帮助兄妹4人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孤儿津贴;二是帮助4人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学费减免。

定期回访助燃生活希望

本着“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理念,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定期对该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后续救助效果和救助金落实情况。

目前,小罗兄妹的孤儿津贴已经审批发放,每人每月可领取937元,直至4人年满18周岁。同时,当地教育部门考虑到4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免除4人现阶段的学费,保障4人顺利完成学业。小罗兄妹在检察机关和其他部门的共同帮扶下,逐步走出困境,生活有了希望和曙光。(刘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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