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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9月10日股东会决议,内蒙古椿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代码91150430M A0Q 5KCC79)拟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159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淸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注销公告
内蒙古托克托县燕山营乡镇工业总公司(注册号1501221000108)股东会于2020年9月15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林西县玉宏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码93150424075596136W)股东会于2020年9月16日决议解散合作社,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
遗失声明
注销公告
内蒙古至美弘邦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代码911501006900665405)股东于2020年9月15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呼和浩特市光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代码91150102396438016R)股东于2020年9月6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朱宝双:
本院受理原告孟冬震诉被告王永国、朱宝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602民初2960号民事判决书,判项为:一、被告王永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一次性偿还原告孟冬震借款本金24800元及利息(以248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2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还清之日止,年利率按6%计算);二、被告朱宝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元,由被告朱宝双、王永国负担。被告王永国不服(2020)内0602民初296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一、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11000元欠款;二、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8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6日
韩存良:
本院受理原告裴放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判决婚生子韩璐及韩宇由原告裴放提抚养; 3、判决被告韩存良支付2000元每个月的生活费;4、依法分割车辆(车辆识别代号: LVAV2ABB0CE355897)及银行存款20000元;5、判决被告支付离家出走期间家庭生活费85000元;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民事案件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4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6日
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