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达区大队接到110指令,110国道华电路段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多车受损。
民警赶到现场,经了解,事故起因是高某某驾驶小客车沿110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华电立交桥上时,因躲避前方突然变道车流,被后方李某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小客车追尾碰撞,随后刘某某驾驶的小客车刹车不及时,与李某某的小客车追尾,造成三车追尾的事故,而紧跟其后的其余正常行驶的车辆同样来不及采取措施,一眨眼的功夫,五辆车连环追尾撞在了一起,所幸无人受伤。当时正是早高峰,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对事故车辆周围进行警示和交通疏导,促使事故相关车辆迅速撤除现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经调查,前一辆车因前方突发情况,紧急制动安全停下,而第二、三、四、五辆车因保持安全距离不够发生追尾,造成五车连环追尾的交通事故。
事故最终认定:第二辆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注意力不集中,且行车时未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负前两辆车的全责,第一辆车无事故责任;第三、四辆,因为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且行车时未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前车车辆损失;第五辆车承担他前车及自己车的全部车辆损失。
(杨利军张伟王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