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旗委、旗政府号召,开展了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创建无烟单位的管理规定》,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走廊、楼梯等处,摆放了多块禁止吸烟的标志。同时,要求全院干警认真遵守制度,争当控烟表率。该院要求在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法庭等场所不摆放烟具,实行完全禁烟,并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担任控烟监督员,对干警进行控烟监督,也对来访人员做好吸烟劝阻工作。 (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