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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11

锡林郭勒盟出台措施关爱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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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讯为更好地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近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出台《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将对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授课的教师,在确保人事身份、职务职称、工资待遇“三不变”的基础上,制定试行6条关心关爱措施。

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鼓励蒙汉双语教师作为专兼职辅导员,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学校统筹安排。课后服务不占用正常的课时安排。每名辅导员辅导5至10名学生,辅导学时计入教师工作量,超课时给予相应报酬。为了保障提升蒙古语文教学质量,对学习蒙古语文困难的学生,参照执行。

建立蒙汉双语教师成长机制。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每学期由盟教育局对蒙汉双语教师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者由盟行署颁发“锡林郭勒盟蒙汉双语”教师资格证。取得蒙汉双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适当增加民族学校使用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蒙汉双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数,职称职数不足由旗县市(区)统筹解决。

实施蒙汉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对使用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通过国培计划、校本培训、骨干培训等方式,提供免费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时间计入教师工作量。支持鼓励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蒙汉双语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按照名师工作室经费标准给予保障,采取“师徒制”等方式,提升蒙汉双语教学能力水平。

建立蒙汉双语教学辅助资源。依托和利用自治区教育云平台、蒙古文资源网和内蒙古有线电视播出的“同步课堂”等平台,供学生自主学习,辅助教师开展教研教学;鼓励和组织地方名优骨干教师开展网络课堂、教研指导。

适时调整教育教学评估标准。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课时结构,科学确定教学目标,灵活设置课型,制定符合国家统编教材的教育教学评估细则、教师考评细则。学校不得单纯地以学生考试成绩对三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进行教学评价。

建立蒙汉双语教师补充“绿色通道”。对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新增的编制需求单独列编,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制定计划,随时申请使用编制。对使用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蒙汉双语教师,在招聘时适当放宽年龄、户籍等条件,可采取直接试讲等多种方式选拔,择优录用。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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