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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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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遗失声明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教育工会遗失开户许可证和密码卡,账号0200501220000000020705核准号J1910005638401开户行: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昭乌达支行,声明作废●金桥开发区品臻笙鲜超市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代码92150193MA0QHJ9455特此声明●内蒙古滇红股份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密码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账号15050170668800000072核准号J1910013243002声明丢失●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代码91370600165003832N)遗失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办事处沥青拌合站章一枚,声明作废●不慎将逯家豪的出生证丢失,出生证号: O150265225声明作废●回民区海利园烘焙店将密码纸遗失,账号0208801220000000116242开户行: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海支行,核准号J1910016836102特此声明●白永祥(身份证152624197211182116)遗失内蒙古巨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金川碧水蓝山小区26号楼三单元1804面积100平米购房合同原件,特此说明●新城区国际广场渔氏乎酸菜鱼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JY21501020049086,声明作废●玉泉区金亮蔬菜粮油经销部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代码92150104MA0ND9TT5A,声明作废●布和不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2单元2楼东户)丢失,声明作废●杨庆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5号楼1单元5楼西户)丢失,声明作废●高巍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3单元2楼西户)丢失,声明作废●董学军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5号楼1单元5楼东户)丢失,声明作废●姫向东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3单元2楼中户)丢失,声明作废●高春燕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1单元3楼西户)丢失,声明作废●王汶霞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户卡(5号楼3单元5楼中户)丢失,声明作废●杨梓桐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1单元4楼中户)丢失,声明作废●殷玉兰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1单元4楼西户)丢失,声明作废●陈胜利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1单元1楼西户)丢失,声明作废●杨春燕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4号楼1单元5楼东户)丢失,声明作废●陈子明将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公司发的房卡(5号楼2单元3楼西户)丢失,声明作废●杜国隆遗失乳品厂小区(二号楼三单元二楼西户)面积76.69平米的房本遗失,特此声明●张才旺(身份证152631198002011511)因自身原因将贵公司开具的购房收据遗失收据号为1.(0611033)金额小写29144元大写貮万玖千壹佰肆拾肆元整2.(0000545)金额小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现因该收据已遗失,在此本人声明作废,并以此遗失声明办理相关业务,日后此收据原件出现,内蒙古爱屋房地产有限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业务,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特此声明●玉泉区齐存林铁艺不锈钢加工部遗失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支行的开户许可证,存款人查询密码,核准号J1910015818801帐号471901088110701声明作废●呼和呼和浩特市申旺矿业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50103000018727特此声明●呼和浩特报业广告信息有限责任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50102701488619,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申旺矿业有限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50103676919332特此声明●呼和浩特市申旺矿业有限公司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号码676919332特此声明●刘江花(身份证号150121198201216825)认购呼和浩特市秋实璟峯汇A座13-21认购书丢失,认购书编号JFHGC-026声明作废●白永祥(身份证152624197211182116)遗失内蒙古巨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金川碧水蓝山小区26号楼三单元1804面积100平米购房合同原件,特此说明。

注销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社团名称:赤峰青少年朗诵艺术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400353066769A社团住所:赤峰市红山区园林路博时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刘小波。注销日期:2020年9月6日。

遗失声明

●本人李娜(身份证号152127198111171221)遗失2019年11月7日购买呼和浩特富力华庭项目的购房首付款收据,编号9103338,金额346290元,声明作废●和林格尔县金龙奶农专业合作社(账号: 149217590795)遗失人行密码信封,特此声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91150700M A0M XLCD7L声明作废●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91150302M A0M XXGJ 4G声明作废●新城区锅先森卤肉饭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92150102M A0N HAM 919声明作废●武磊将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巨海城二区高层A座-2-1402的购房款收据遗失,收据号001476金额27880元,声明作废●赛罕区蒙鑫食品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92150105M A0Q 6BN G0M,声明作废●玉泉区瑞峰鞋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50104600407888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贾二蒸饺饭馆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注册号1501023041312,纳税人识别号152624198011092110,声明作废●阿尔山市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代码91370600599298615X)遗失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及法人章(尔红旭)各一枚,声明作废●新城区羽典办公用品经销部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92150102M A0PTD695E,声明作废●武千林(身份证号150103192905220013)其骨灰寄存证遗失,特此声明●张晋睿(傅亲:张永根,母亲:刘彦娇)遗失出生证明,编号150098158声明作废●赛罕区新红山超市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代码92150105M A0N 4H4M 1E特此声明●东胜区金莱克服装店开户许可证遗失,开户行: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7503901220000000103411核准号J 205000459381声明作废●乌拉特中旗佳岳运输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证正证,待理证(副证)车牌号:蒙LG386挂(黄)证号:内蒙古交运管中旗字150824003805号,声明作废●辛海斌遗失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单位:回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证号150103100404特此声明●内蒙古睿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代码91150622M A0Q 00H172特此声明●内蒙古睿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代码91150102M A0M XLU647)法人:郭鹏程,特此声明●邢紫煊遗失警官证,证件编号:武字第1396206号,声明作废●内蒙古泽福祥商贸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副本,代码91150929M A0M X6W FXU特此声明●巴林左旗林东镇滕易通讯行遗失法人章,代码92150422M A0N 5N KK99特此声明●呼和浩特市纬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人查询密码丢失,核准号J 1910003265102账  号107101201020180375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中山路支行,特此声明●李洁(身份证号150207198707081022)将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旅游合同一份丢失,合同号为YKBT-GN-0132-0006特此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伊青皮业有限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50103558130728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伊青皮业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50103000029448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伊青皮业有限公司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55813072-8声明作废●张玉丢失身份证,证件号152632197012020712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天剑隆诚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存款人密码信息,账号109101201020125319核  准  号J 1910001901801开户行: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科教支行声明作废●付小燕(女)丢失退休证,号码150103195504290540声明作废●内蒙古鑫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代码9115022111461174X1)驻武川项目部丢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川县支行,账号05543101040013252核  准  号L1910000699901特此声明●巴彦淖尔市圣牧套海牧业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印鉴卡,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支行,账号154052304269声明作废●奈曼旗大镇姜义房屋绿化修建部遗失公章,法人章(法定代表人:韩艳丽)各一枚,声明作废●镶黄旗劲昌出租有限公司遗失蒙HY0770(蓝)道路运输证,证号:锡盟交运管黄旗字152528003583号,声明作废●呼和浩特市安立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情况的函,编号:内土估备字(2018)0009号,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内蒙古晨昊沥青燃料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代码91150105660959006E)股东会于2020年9月1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鄂尔多斯市红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代码91150691767866387C)股东于2020年9月7日决定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减少至30万元,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减资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锦天塑钢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号(152701000010161)股东会于2020年9月3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呼和浩特市银企联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号150105000087565)股东会于2020年9月3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内蒙古赫鹏运输有限公司(代码91150100M A0PW FK457)股东会于2020年9月3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内蒙古中益仁堂中医医院(代码52150000573297040B)经理事会全体成员决议拟向医院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医院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内蒙古量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百万头生猪全产业链养殖项目(第一期)李家塔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内蒙古量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百万头生猪全产业链养殖项目(第一期)李家塔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内蒙古量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百万头生猪全产业链养殖项目(第一期)李家塔村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李家塔村,本项目存栏生猪29100头(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 t ps://pa n.ba i du.com/s/1N_Uyj dM s 0hO mj dpKVM NKSg

提取码:7qxt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资料,建设单位:内蒙古量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宾琦,联系电话:15802252921电子邮箱:l i bi nqi@ki net i cme.cn通讯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宇生泰大酒店603(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集中在本项目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 t p://www.mee

. 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 20181024_665329.ht m 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信息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量蕴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法院公告

狄培格、王茹霞: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8日

狄培格、王茹霞: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8日

狄培格、王茹霞: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8日

内蒙古金三角高科物联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杜鹏辉与内蒙古金三角高科物联产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赁费用548070;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签订泵车租赁协议,并按被告需求提供泵车。被告付部分租赁费后,拖欠剩余租赁费用至今未付,原告诉至法院。)、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内0102民初44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8日

范静:

本院受理原告魏鲜桃、王喜如诉被告范静继承纠纷一案,案号:(2020)内0121民初18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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