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自全区检察机关“基层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好检察监督职能,确保了行政检察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各类文件以及相关行政检察工作法律法规,该院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了发展方向,配齐、加强了行政检察队伍。在工作中,该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对受理、审查、生效判决、裁定和提请抗诉、抗诉、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及对执行行动的监督,再次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巩固,并规范了检察建议书的书写。
为促进行政检察工作,该院与当地司法局联合起草并下发了《兴和县人民检察院、兴和县司法局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工作的协作意见》的文件,发挥律师在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郭成冯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