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全面加强监所管理和维护监所安全稳定,巩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果,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近日,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司法厅警务督察处组成了两个督察组分赴中西部地区部分监所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因考虑到各监所内部仍处于封闭执勤备勤值班模式,本次督察通过听取汇报、工作座谈、查阅台账、观看回放监控视频等方式对监所安全稳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察,重点督察了监所现场管理和警务执勤运行情况、监所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民警的带班值班情况、民警的警容风纪和纪律养成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为全面做好此次督察工作,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就不进“院”的情况下对“督什么”“怎么督”及在督察工作中既不影响监所工作正常开展,又要让警务督察工作取得实效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和专题讨论研究。
在督察过程中,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警务督察操作规范》修改和警衔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调研。(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