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及财政部、监管部门有关规定,2020年6月22日,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内蒙古三维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将5笔债权资产(详见附表债权资产清单)以及债权对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已依法转让给内蒙古三维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债权所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内蒙古三维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内蒙古三维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与本次转让债权有关的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继承人及其他相关还款义务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附表中所列的债务人、担保人或继承人及其他相关还款义务人立即向内蒙古三维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
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三维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