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讯 近日,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透支的张某被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9年1月6日,张某利用其在呼伦贝尔市某商贸公司工作的便利,偷偷拿走牙克石市居民冯某办理车贷时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伪造了冯某虚假工作证明,以冯某的身份在海拉尔区招商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用于消费及提现使用,先后共透支信用卡本金29292.58元,不能偿还。
该院认为,张某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并使用,透支信用卡本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已退还赃款,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梁晓莉周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