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尔讯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执行工作不打烊,执行法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执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9年,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雷某某诉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雷某某经人介绍向于某某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介绍人作为车辆买卖的中间人,对该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及权属无争议的有效性进行了担保,并收取了一定的费用。雷某某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案外人却将该车辆强制扣走。事发后,原告与被告联系,要求退还购车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只好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于某某未按照协议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启动网络进行查控,未发现于某某名下有存款或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执行法官进行了不懈的调和,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方案。目前,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按期给付了申请人欠款。 (王瑾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