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赵小慧秦英英)部分由国家严格管控的精神类药品属于毒品范畴,但因其具备药品的属性和特征,隐蔽性较强,致使社会大众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嫌疑人吕某某从中嗅到了“商机”,本想大赚一笔横财,不料身陷囹圄。
据了解,吕某某因长期吸食毒品导致失眠,需要使用一种叫力月西的药品,而这种药品常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替代物使用。力月西,又叫马来酸咪达唑仑片,是一种强效及短效镇静催眠药,属于国家二类精神药品,由国家严格管控,普通药店无法购买。吕某某自认为从中发现了“商机”,遂通过网络和物流配送的方式大量购买马来酸咪达唑仑片,并向其他“毒友”贩卖。截至案发,吕某某先后二十次以每板10片300至320元不等的价格,累计向上线支付30余万元用于购买马来酸咪达唑仑片,之后以每片60至7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从中谋取暴利。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根据《刑法》和《禁毒法》的相关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相关规定,毒品也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最新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明确管制的其他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本案中的力月西,其有效成分咪达唑仑是《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第109种,因此咪达唑仑属于国家管制的毒品。吕某某通过非法途径购买力月西,并向吸毒人员贩卖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目前,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吕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