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改兰:
本院受理原告丁美诉被告范改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王海林:
本院受理原告赵志刚诉被告王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刘军、崔强:
本院受理原告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军、崔强、内蒙古广发源汽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内0826民初1795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赵宏宇:
本院依据(2017)内0521民初6050号判决书受理刘占红申请执行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对赵宏宇所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工会小区北宇翔国际健身俱乐部内健身器材及设施裁定予以评估拍卖。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的内蒙古永基衡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你所有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工会小区北宇翔国际健身俱乐部内健身器材及设施,已作出内衡业资评字[2018]第012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结论: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27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拟拍卖赵宏宇所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工会小区北宇翔国际健身俱乐部内健身器材及设施评估价格为176236.79元。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拍卖裁定书(拍卖赵宏宇所有的健身俱乐部健身器材及屋内设施),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王明鹤: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关青虎: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永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金铁柱:
本院受理的原告董明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包乌恩(包文):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国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5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刘巧莲:
本院受理原告赵明军与被告刘巧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明军不服(2017)内0802民初686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18年7月10日
赵向勇:
本院受理原告韩云诉被告锡林郭勒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赵向勇、张美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2501民初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赵向勇:
本院受理原告郝仕郎诉被告锡林郭勒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赵向勇、张美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2501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马巍:
本院受理原告刘勇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2523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康丫头: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2535号原告王元杰诉被告康丫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18)内0521民初2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康丫头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王元杰借款12500元,支付利息687.50元,本息合计13187.50元;二、被告康丫头于本判决生效后支付原告王元杰自2018年3月8日启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25%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原告王元杰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袁百岁: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2059号原告项文海诉被告袁百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18)内0521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袁百岁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项文海债款7475元;二、驳回原告李洪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包红霞:
本院受理原告赵凤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27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包红霞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赵凤山借款本金13000元,给付利息6600元,合计19600元;并支付原告以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8年1月22日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9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690元。由被告包红霞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包银荣:
本院受理原告包梅荣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包银荣:
本院受理原告包梅荣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陈斯日古楞:
本院受理原告白玉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周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高庆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呼日乐巴根: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华大富通农机销售中心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刘六斤、吴银妞:
本院受理原告刘国文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崔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刘亚贤与你、被告崔丽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内0521民初525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乌宝财、王银风:
本院受理原告马学良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吴玉芝: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佟泉胜农机修理部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姚连强: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桂芝:
本院受理原告杨志刚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6日
关宝英、包根兄:
本院受理原告高秀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关德山: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雅饰家居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王青海: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蒙旺养羊专业合作社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呼日乐巴根: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聚利装潢材料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包宝音敖、关吐雅、包金钢: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立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郭占娥:
本院受理原告付久枝与被告郭占娥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内2527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路浩:
本院受理原告李玲丽诉路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02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张国君、李学成:
本院受理原告黄春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0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国君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黄春花的借款本息合计12400元;二、被告张国君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黄春花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1日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0.5%计算的利息;三、被告李学成对被告张国君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黄春花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