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为降低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缓和、修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近日,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与海勃湾区公安分局经沟通协商,签署了《关于开展“一站式”取证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时有发生,尤其让人痛心的是未成年被害人还可能面临“二次伤害”,比如在案件调查、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环节,未成年被害人在不同场所被不同的办案人员反复、多次询问被侵害的过程和细节,这无疑加深了被害人的精神痛苦。为此,该《办法》规定,海勃湾区检察院、海勃湾区公安分局在办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取证,即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检验和检查等取证力求一次性完成,并要求指定专人专业化办理,明确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为确保“一站式”取证顺利实施,该《办法》同时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及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在立案后应当第一时间通知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检察院未检部门要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公安机关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落实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制度。《办法》还细化了“一站式”询问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这项制度的推行,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仅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犯罪行为带给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伤害,还有助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降低案件带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形成了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 (乌海市依法治市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