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景珉: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37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4日上午10时30分(2020年11月2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额尔登达来: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包仲金字第0198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5日上午9时(2020年11月3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韩埃秀、郝桂云、王美柱: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韩埃秀、郝桂云、王美柱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15号。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6日上午9时(2020年11月4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郝桂云、韩埃秀、王美柱: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郝桂云、韩埃秀、王美柱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16号。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6日上午10时(2020年11月4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李东、李玲、白小龙: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振华支行与李东、李玲、白小龙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38号。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8日上午9时(2020年11月6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李巧玲: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071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7日上午10时30分(2020年10月26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刘丽: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070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8日下午3时(2020年10月27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刘勇: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065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9日上午10时30分(2020年10月28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苗元元、袁振华: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苗元元、袁振华、王若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19号。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7日下午4时(2020年11月5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齐立峰: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大街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35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0日下午3时(2020年10月29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王斌: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077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7日上午9时(2020年10月26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王美柱、韩埃秀、郝桂云: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王美柱、韩埃秀、郝桂云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17号。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6日上午11时(2020年11月4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王强: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075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8日下午4时30分(2020年10月27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袁振华、苗元元: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与王若飞、袁振华、苗元元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18号。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7日下午3时(2020年11月5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王世伟: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34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4日上午9时(2020年11月2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王鑫: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078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9日上午9时(2020年10月28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吴有奎: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32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1日下午3时(2020年10月30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
许志星: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大街支行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包仲金字第0136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庭)选定书。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以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9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0日上午10时30分(2020年10月29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仲裁。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的第20日至第25日。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庭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2号;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