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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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0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8-0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金壮、高小兰:

本院受理原告白金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胡金晓:

本院受理原告白金所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齐永俊:

本院受理原告白金所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包额日敦白拉:

本院受理原告佟立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包浩斯宝音:

本院受理原告佟立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鲍根柱:

本院受理原告佟立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鲍宝柱:

本院受理原告佟立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王国才、李桂香:

本院受理原告王厚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王跑不了: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鑫禾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张北海: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鑫禾农资经销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陈志杰:

本院受理原告吴金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鲍双柱:

本院受理原告鲍根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包莲喜、包桂英:

本院受理原告包巴特尔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潘金山:

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林与你、包特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董吉仁台:

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林与你、包特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赵丁柱:

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林与你和包特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王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林与你和包特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潘双龙:

本院受理原告赵长林与你和包特木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白布仁勿日塔、包达古拉:

本院受理原告杨布仁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1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何红霞: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吴银峰: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大林镇殿义化肥种子农药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陈利民:

本院受理原告陈占福诉被告陈利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王剑:

本院受理原告周胜军诉被告王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李瑞红、李宗庆:

本院受理原告黎明、战中杰诉被告李瑞红、李宗庆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2民初1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李瑞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原告黎明、战中杰押金16000元;二、被告李宗庆对被告李瑞红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案件受理费收取人民币200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李瑞红、李宗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高飞荣、王巧芝:

本院受理原告吴福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2020)内0826民初1747号民事栽定书、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三道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石智平:

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石智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20年8月5日

白孟根阿古拉(别名阿古拉):

本院受理原告白海英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2222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白孟根阿古拉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白海英赊购农资款本金人民币8508.00元,并从2018年12月31日起按本金8508.00元月利率2%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利随本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李虎:

本院受理原告包七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2222民初7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包七斤借款本金人民币8450.00元,并从2016年4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息给付原告逾期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利随本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石寅:

本院受理上诉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哈斯苏亚拉、内蒙古金石蒙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丹、石晓军、石寅、内蒙古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石蒙荣幕墙门窗集团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内01民初420号民事案件的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乔丹:

本院受理上诉人乔丹与被上诉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02019)内01民终2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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