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事佬”走访群众,院坝里调解纠纷。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庆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重庆市民主法制示范村、重庆市民族团结示范村……集满满荣誉于一村的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兴隆坳村,十年前是全县有名的“后进村”,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到底是什么促使“后进村”向“示范村”的成功逆袭呢?这得益于该村搭建的“和事堂”。
“‘和事堂’,是干部居民心连心的桥梁,如今‘和事堂’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的经验已推向了全国。”采访中,兴隆坳村党委书记唐祥如是说。
“和事堂”应势而生止纷争
兴隆坳村是由原来的杨柳、火石、凉水、兴隆坳四个村撤村并组而成。这一撤一合,人口增多,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期的形势变化,诸如田边地角、林界宅基权属等矛盾纠纷不断出现。2010年,兴隆坳村将2000多亩土地流转给企业,成立了农业园区,打破了农民世代耕种的土地界限,再加上大量开沟修路,农民担心土地修复困难,由此产生了大量矛盾纠纷。
有一次,调委会为两户发生宅基地纠纷的村民做调解,当事人一听是村干部来调解,认为是“命令性”调解,持排斥态度。但他们又通过其他人传话:来调解的人要是公平点、和事点,他们还是会听调解员说几句的。由此,“和事”两个字启发了调解委员会一班子人。几个老调解员一合计,当今社会不正是提倡一个“和”字吗?于是,在兴隆坳村产生了全国首创的以法律为准绳、以“土方子”医治矛盾纠纷的“和事堂”和近20人的‘和事佬’队伍。
兴隆坳村的“和事堂”,除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采取“六公开”原则(即公开调查,立案登记;公开事实,说明情况;公开政策,明确是非标准;公开评理,大家评说,达成调解意见后,形成记录,双方签字;公开处罚,如有损失,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处理意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公开回访,定期检查,追踪落实)外,“和事堂”的成员都称“和事佬”。“和事佬”由兴隆坳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退休村(镇)干部、妇女代表、乡村退休老教师、兴隆坳村8位德高望重的大姓代表组成。“和事佬”在调解中,依照法律程序,开出调解“土方子”,用对症的“草药”,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打老百姓看得见的比喻,当事人与“和事佬”同凳坐、同桌说、同喝水、同谈心,消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允许当事人申请与“和事佬”中有关联的人回避,避免调解中出现不公平、不公正。
“自‘和事堂’成立以来,‘和事佬’调解纠纷从不拿集体一分钱,不吃群众一口饭,纯属义务参加调解。我们的职责就是帮当事人两头讲好话,中间打个‘平’字,结果等于‘和’字。”“和事佬”陈武如是说。
“和事佬”化解矛盾获赞誉
在兴隆坳村,“和事佬”化解大小矛盾纠纷成常态,当事人无不对“和事堂”竖起大拇指,真正做到了“大小矛盾纠纷不出村、不上交”。
前些年,兴隆坳村在实行增人增地,减人减地措施时,村民田建华家因有人去世,需退还部分土地划分到刘仕宇家,虽然当年土地已划分,但未签转让协议。去年,该村发展农业园区,需征收该块土地,田建华见利眼红,认为刘仕宇家的土地本来就是他的,双方发生争执、扭打,年老的田建华被刘仕宇打伤。
“和事佬”得知情况后,及时主动上门了解情况,调查纠纷原由,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并组织他们学习相关土地文件精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心平气和地走进村里的“和事堂”。
“这些‘和事佬’很热情,刚到村办公室,我们一眼就看到‘和事堂’三个字,感到非常亲切,积压在心中的怨气就得到缓解,我便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田建华说,他和刘仕宇在“和事堂”,通过“和事佬”的劝说,不到1个小时,心结就迎刃而解了。田建华主动认识到自己争土地理亏,刘仕华主动赔偿了田建华的医疗费。事后,刘仕宇对田建华说:“若不是这些‘和事佬’,我们两个之间的矛盾,不知要延续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官司打到法院,我们就更难有今天这样和谐的相处了!”
自“和事堂”成立以来,“和事佬”已累计处理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其中,土地纠纷26起、家庭纠纷5起、房屋纠纷10起、林地纠纷3起、赔偿纠纷2起、其他纠纷4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同时,协调资金160余万元,为居民解决水、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难题8个,为居民办好事实事100余件,极大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居民满意度。此外,“和事佬”还带领村民变着花样种田,率先示范流转土地入股合作社,促进全村6000多亩土地得到流转,3600多人加入粮油、农机、花卉、水产等专业合作社,让很多困难户走上了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