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讯近日,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义隆永派出所通过“一标三实”,获取了违法行为人的住址,将其传唤并给予行政处罚。
6月3日一早,义隆永镇辖区村民郎某报案称,其邻居张某每到周末就到其家中骚扰自己十三岁的小女儿。当天早上,郎某外出回来后,再次发现张某在女儿房间内,而郎某的女儿此时正在睡觉,在郎某的质问下,张某说:自己家中没水,来郎某家是为了要水。郎某怀疑张某对自己的女儿图谋不轨,便跟着张某到张某家,发现张某家的水缸和水桶里还有很多水,二人因此发生了口角,在争吵过程中,张某随手抡起厨房里的一把斧头,对郎某进行打砸致伤,郎某的老伴闻讯赶来,也被张某用斧头打砸致伤。
6月4日上午,义隆永派出所民警通过“一标三实”采集到的信息,准确找到张某的住址,到张某家对其进行传唤。经询问,张某承认了自己打砸郎某及其老伴的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陆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