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日前,赤峰市红山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在赤峰学院北街执勤的交警正在日常检查,这时饮酒后的钱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驶来,钱某某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不顾双黄线不能掉头的交通规则,转向灯也不打掉头行驶,执勤交警凭借工作经验,觉得钱某某肯定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经呼吸式酒精测试,钱某某检测结果为2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交警将钱某某口头传唤至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原来,钱某某在文钟镇饭店和亲家吃饭时喝了一瓶啤酒,后心存侥幸自己驾车要去新城区某小区,行至赤峰学院北街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经查,钱某某于2019年9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支队一大队进行过行政处罚。
目前,民警依法给予钱某某拘留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