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汉塔拉讯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某单位一套回迁街面楼房,在使用了十年之后,突然收到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的通知,该房屋被查封,这才知道房屋居然被开发商李某办理产权手续后抵押给了某银行,开发商因无力偿还到期银行贷款,被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该单位不服查封裁定,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承办法官经了解,该单位回迁房屋面积多出原协议面积50多平方米,开发商要求其补足面积差额款,双方协商未果,开发商随隐瞒该单位将案涉房产办理在自己名下,并向银行申请以此作为抵押担保进行贷款。考虑到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法院向各方提出置换抵押物重新办理贷款方案或者开发商用其他不动产进行以物抵债的调解方案。银行对开发商提出的替换房屋不满意,拒绝调解,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2020年6月,开发商再次提供一套等值房屋,银行在实地考察后最终同意以该房屋折抵所有贷款本息。开发商和银行在审判、执行案件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达成执行和解,之后法院裁定解除涉案房屋的查封。
一起复杂的案件,在审、执联动调解下矛盾得以化解,不仅有效促使金融贷款及时回收,也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