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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7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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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声 明

申请人马志东,身份证号:150104198802121614,购买了内蒙古集资合作建房中心位于玉泉区南茶坊广厦小区2号楼中单元2层中户建筑面积51.97平方米住宅房屋一套,现申请办理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

声明人:马志东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准旗诚德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待理证)丢失,车辆号牌及证号分别为:蒙KA9335(黄),内交运管鄂字150622003177号;蒙K7B28挂(黄),内交运管鄂字150622058824号。声明作废。

蒙A809M 1在中国人寿财险承保,不慎将交强险标志和保单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张凤成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土地坐落: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光明三村,土地面积:250.00平方米,编号:(90)宅字270号,申请人:张国君,声明作废。

张芯怡《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出生日期:2014年5月6日13时24分,出生于包头市中心医院。母亲:王秀清,父亲:张治平,出生证编号:O 150014479,声明作废。

牛瑞涛遗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青洲豪庭小区1号楼3单元104房本,产权证号:蒙(2017)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34591号,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纷窗帘棉布店(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2150105M A0N YN GE2U)公章和法人章遗失。

翁牛特旗海拉苏镇玉青玻璃门窗制作门市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丢失,注册号:150426600256069,声明作废。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172班,杨佳琪,学号175062027,学生证丢失,特此声明。

母亲:纪春静,父亲:崔国军。女儿:崔诗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P 150238798)于2015年9月11日8时12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母亲:倪新颖,父亲:宋燕军。儿子:宋旭《出生医学证明》(编号:M 150325421)于2013年10月1日11时40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赛罕区大学东路美之瘦美容美体店营业执照副本丢失,社会统一代码:92150105M A0N J 9FX1P,声明作废。

杭锦后旗沙海镇正河农副产品购销店(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2150826M AO N D9A82K)将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2020年7月14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斌:

您与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下达(2020)内0602民初316号判决书,您应向我归还借款本金43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具体以(2020)内0602民初316号判决书为准)。我现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陈厚敬(身份证号:612401197310061016),望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该笔款项付清,否则应向第三人承担违约及后续产生的利息费用(利息按原协议计算)。本通知自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告知。

债权人:史建军

2020年7月14日

■仲裁公告

郭振军:

本院受理你与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新劳仲定字[2020]第227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0年7月14日

■声 明

陈志清,身份证号1501051968****5013。黎文枝,女,身份证号1501021973****5621系新城区讨思浩村陈志清的妻子,于2009年离家出走,已失联至今无任何联系,因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现陈志清自愿解除婚约。

声明人:陈志清

2020年7月14日

■声 明

申请人李志刚,身份证号:150104198206160019,购买了内蒙古集资合作建房中心位于玉泉区南茶坊广厦小区2号楼西单元1层中户建筑面积51.97平方米住宅房屋一套,现申请办理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

声明人:李志刚

2020年7月14日

■更 正

2020年1月10日在《内蒙古法制报》15版刊登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中正文第1段第3行、第16行及落款处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方签署的《信贷资产转让协议(卖断)》中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有效。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宏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凯信佳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14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林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三用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新劳仲终字[2020]第129号裁决书。本委受理石宝银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新劳仲定字[2020]第130号决定书、新劳仲终字[2020]第130号裁决书。本委受理樊海风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新劳仲定字[2020]第131号决定书、新劳仲终字[2020]第131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0年7月14日

■仲裁公告

呼和浩特市明联共享数据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高杨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新劳仲终字[2020]第204号裁决书。本委受理武佳与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新劳仲终字[2020]第203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0年7月14日

■更 正

本院于2020年7月7日在《内蒙古法制报》第13版刊发的原告秦亮诉温云旺、闫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中,被公告人应为“温云旺、闫白”,特此更正。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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