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昌讯 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检察院对五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中手机APP监管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中,五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针对五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中使用的局级司法决策软件(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所级掌上司法软件;矫正对象的正行通,三级手机APP监管软件进行了操作检测。
五原县司法局使用手机APP监管软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签到”管理是通过“活体签到”的方式进行。即通过采集被监管人在个人手机绑定的正行通软件上的眨眼、张嘴等动作,进行早中晚三签到。同时,系统还设置有相应的报警类型,如:越界提醒命令、疑似人机分离、请假超时未归等,如有上述情况出现,将发出相应的警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便可以知悉,从而及时与矫正对象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
本次核查中,该院检察官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手机APP签到后,管理人员处理不及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提出两项建议:一是不能完全依赖手机APP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由于手机APP签到系统存在网络原因、信号不佳而无法签到的现象,针对此种情况,应当结合电话主动询问及定期走访的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二是针对年纪大的社区矫正对象不能使用智能手机而无法进行签到的现象,司法局也要采取经常性电话询问、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确保对矫正对象充分监管。
此次专项核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更好地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工作。进一步确保精准管控的实现,预防并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杨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