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刘跃陆)花钱消费是为了享受,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男子却花钱“买罪”受。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管大队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辆案件,违法嫌疑人花了200元钱买了一辆报废摩托车,不想刚上路就被交警查获了。
当日下午2时20分许,葛某驾驶蒙K牌照二轮摩托车沿东胜区那日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民族街交叉路口时,遇到执勤交警正在例行检查车辆,交警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葛某出示了C1E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未能出示行驶证,见葛某神色慌张,民警将其带回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调查。
经过进一步调查,葛某驾驶证状态正常,但其驾驶的摩托车是仅花了200元买的一辆已经注销了的摩托车,本以为有牌有证交警不会检查,可是第一次上路就被交警查获。
东胜区交管大队依法对葛某作出了罚款一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警方提醒:买二手车的朋友一定要查验车辆状态,并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切不可贪图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