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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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0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01

包头市“七五”普法工作巡礼———

让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

———包头市石拐区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纪实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五年来,包头市石拐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普治并举等环节入手,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构筑防线,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扩展法律服务受众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法、用法的新热潮,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让法治宣传的春风吹遍了石拐区的各个角落。

法援助力 保障群众权益有温度

5月29日上午9时,当事人、石拐区法院、区妇联等工作人员准时到场,联席会议正式开始。石拐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晓明手里提着凳子从门外轻轻进来坐下。像这样的调解现场,他到场参加过很多次,当事人皱着眉来、满意而归已是这间小小调解室里常常发生的场景,也是刘晓明最大的心愿。

28年前,包头市石拐区的一位老人好心收养了一名弃婴小霞(化名),含辛茹苦养大供其上学,视如己出,然而长大成人后的小霞,不但不报答老人的养育之恩,却时常打骂老人。年过七旬的老人无奈之下,一大早来到石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申请法律援助。

与老人一同前来的还有她的大女儿和女婿,当大女儿掏出老人被打后所拍下的几张照片时,看着照片中老人身上多部位的淤青伤痕,联席会议上在场的众人感到震惊和愤怒。“她不上学后就开始和我要钱花,我每个月的退休工资都被她要了去,没有钱给她时,她就打骂我,有时候我都不敢回家……”老人哽咽着,慢慢叙述着小霞几年来的所作所为。

一周前,老人第一次来到这里,向工作人员道明了来意后,石拐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快速审查,积极协调区人民法院、区妇联、内蒙古石兴律师事务所、天泽公证处,决定召开联席会议,快速帮助老人解决困难,然而,事情解决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梁鸿雁介绍,老人在收养小霞时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这正是本起纠纷案的难点。对此,联席会议上,石拐区法院法官细心向老人讲解了《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案认真做了分析。告诉老人遇有家庭暴力行为,应当选择维护自身安全的方法和渠道,并且通过取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对方仍不悔改,继续殴打,则会对她采取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区妇联主席表示,妇联也会继续对本案进行追踪,努力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摆事实、讲法律、出对策,老人受伤的心终于看到了希望。

2018年11月7日,石拐区司法局在包头市率先建成了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业务、心理咨询等功能于一体,极大地方便了石拐区居民群众基本法律需求,据统计,从2018年至今,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2件,接待来人来访800余人次,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份。

巧用平台 打造普法阵地有热度

“小律,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应该怎么写?”“小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应该如何维权?”“小律,小律……”在石拐区文化体验馆里,智能普法机器人“小律”正穿梭在人群中忙个不停。

2019年,石拐区司法局采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在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了这一融宪法宣誓体验、法律法规知识、智能普法机器人、实景体验VR等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体验馆。近期,该局积极延申民法典宣传工作触角,借助法治文化体验馆,设计制作了“法伴人生”民法典宣传墙,将条款式的法律知识与人一生的发展变化相联系,与群众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相联系,从胎儿、出生、上学、18岁成人,一直到参加工作,结婚生子买房安家,最后到退休、死亡,将每一个阶段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呈现给大家,重点展现了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宣传。宣传墙从小处着眼,以小见大,使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就可以学习民法典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对于法律的认知。

刘晓明介绍,“七五”普法以来,石拐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形成了“线上线下齐发力、流动宣传不间断”的普法新格局。

线上普法阵地。充分发挥微信便捷、易操作的特点,创办了《晴杨普法微声音》《双语普法》普法品牌栏目,实现零距离、互动式学习,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活当中。截至目前,共推出“扫黑除恶知识”“防止网络诈骗”等节目50余期。

线下普法阵地。在五当召建成自治区首个景区法务室,保障维护游客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一致好评;在脑包沟村打造首个村级示范调解室,为当地村民和驻地企业化解矛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在包十五中打造了普法教育基地,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提高师生法治意识。目前,在17个嘎查村、4个社区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21个,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流动”普法阵地。将流动宣传车开进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在37路、61路公交主干线上的23辆公交车上投放了“宪法”“扫黑除恶”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让法治宣传“流动起来”。

突出重点 强化法治宣传有力度

“‘毒品’,对我们来说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因毒品而走上不归路的人逐渐增多。他们因毒品痛快自己,也因毒品痛苦了自己、家人和社会……”6月24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石拐区司法局在社区医院广场开展了“6·26国际禁毒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普法志愿者为现场群众讲解了各类毒品的特点和危害,揭示了吸毒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正确引导群众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毒品,构建无毒社会环境。同时,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变身“普法宣传员”,为群众发放禁毒、扫黑除恶等相关宣传材料,引导群众积极学法、守法、用法。

“在石拐区,类似这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时常开展。”石拐区司法局法宣股股长潘晴杨介绍,近年来,石拐区司法局结合实际,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单位、进寺庙、进军营、进教堂、进网络”等“法律十进”为载体,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联合相关成员单位,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普法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主题法律宣传活动,真正让法律贴近群众,融入百姓生活。

2018年,石拐区组建了“法治乌兰牧骑”,在包头市率先举行了授旗仪式。队伍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扎根基层、服务为民的宗旨,精心创作大量接地气的节目,深入嘎查村、社区、幸福大院演出70余场次;在石拐区每年“消夏文化艺术节”期间,连续两年举办了“法治乌兰牧骑”文艺演出,融各类法律知识于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当中,让老百姓在欣赏节目的同时,学到法律知识,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开启了石拐区普法工作的新篇章。

采访结束时,刘晓明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开展充满信心:“2020年是“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年。石拐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教育方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为包头市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五连冠”做出贡献。” (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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