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 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到位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7月,法院就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审理判决王某偿还20万元。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到法院报告财产状况,要求与申请人和解。经法官调解,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偿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偿还时间。此后,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法官以电话形式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在强大执行措施的威慑下,王某到法院还清案款。 (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