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参审制”和环境资源法律工作站是2019年6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的两项重要创新举措,一年来,这两项举措为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日前,该法院审理的河南省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商丘建筑公司改造红花尔基变电站及支段线路过程中,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拆除旧线杆,导致新旧线杆之间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被告三家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了工程。2017年5月17日,气温升高,新旧线路接地钢筋接触熔断后坠落,引燃地面植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事故。经鉴定,火灾区受害总面积1087.5亩,损失901.4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违反施工规定,致使千余亩天然林受损,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森林火灾损失,用于恢复生态环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邀请8位参审员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召开会议,充分听取参审员对专业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案件审理期间,三被告向检察机关支付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901.41万元,公益诉讼起诉人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
许。
目前,呼伦贝尔市中院已聘任17位环资案件参审员,其中包括林草、农牧、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环境科学研究专家学者等,一年来,他们在金某某、孙某某非法采矿罪案、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案、红花尔基森林火灾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三起较复杂的环资案件审理中,为法院责任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提出修复意见提供了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的意见和建议。
“参审团”介入模式,有效延伸了审判职能,提升了全社会对环境司法审判工作的认同感及使命感,切实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最佳融合和统一,在基层法院得到进一步推广,目前额尔古纳市、鄂伦春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扎赉诺尔区四家基层法院成为呼伦贝尔市首批环资案件“参审团”介入模式试点法院。
2019年6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森林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草原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河湖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农用地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湿地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和预防环资类走私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六个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额尔古纳市、鄂伦春自治旗、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巴尔虎右旗等地挂牌成立。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队在森林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农用地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湿地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地开展巡回审判、实地调研等工作,为进一步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呼伦贝尔市14个基层法院依据其辖区环境资源特点,均设置了自己的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巡回审判庭,有效增强了全市环境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2019年,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资民事案件1653件,刑事案件190件,行政案件72件,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32件。其中,民事案件中供用水电热合同纠纷占比79.85%,牧业承包合同纠纷占比14.82%,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占比4.66%,其他案由占比0.67%;刑事案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占比48.42%,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占比21.05%,盗伐、滥伐林木罪占比13.16%,非法采矿罪占比5.26%,其他案由占比12.1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5.95%,说明近年来针对非法占地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较大,起到了震慑作用,农用地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2020年,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将继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呼伦贝尔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