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的重要手段。从2016年开始,又一个以五年为周期的普法规划在我国大江南北铺开,伴着新一轮法治建设的号角声,连续四次(三五、四五、五五、六五普法)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包头市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包头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通过“搭平台、建机制、强考核、抓创新”等有效举措,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治市水平不断提升。
小朋友参观昆都仑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力复工复产。
练“精兵”敲响普法宣传“定锤音”
“虽然以前是一块地,但是我们兄弟分家,土地也应该是办两个证才对,怎么就不能把地分开确权?”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大东村里,因为土地确权问题起了纠纷的郝氏兄弟愤愤不平,一旁的村支书兼村长伊永祥在耐心地解释着:“咱们的政策就是一块土地一个证,你们两家没有异议就可以发证,要是有确权异议就先不能领取……”一遍遍分析情况又讲解政策之后,郝氏兄弟才慢慢“转过弯儿来”,一场纠纷得以平息。
伊永祥在大东村的“名片”有很多,他不仅是村支书、村主任,还是大东村的普法宣传员。村民之间经常会出现纠纷,有一个“明白人”从中调解至关重要,如果像伊永祥这样,加上法律法规的讲解和普及,让村民既知道“是什么”,还能知道“为什么”和“怎么办”,那么,村民就能够享受到家门口甚至足不出户的法律知识“盛宴”。
“一般情况下普法都会在纠纷调解当中进行,我会根据现场不同情况见缝插针,给大家讲政策,分析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大家有什么疑问,都在村民大会上提出,我会集中解答,大多数问题还是与咱们农民息息相关的,比如土地确权、分配等等。”采访中,伊永祥介绍道,“我们村图书室也放置了很多法律相关书籍可供查阅,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书籍。”
不仅如此,为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他还会抓住春耕备耕时机,深入村组大力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净化农资市场,引导理性选购;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化进程。
在包头市各旗县区,许多个“伊永祥”处处可见,他们有的叫“法律明白人”,有的叫“法律顾问”,还有的叫“普法宣传员”,无论称呼如何,他们都在发挥着同样的作用……为基层普法工作发光发热。
将法律宣传与服务的触角伸向最基层群众是普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为了继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包头市各旗县区司法行政单位“多管齐下”,除培养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员之外,还组织了多名法律专业人才成立宣讲团,在各领域、各条战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活动,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的“领头羊”。
强阵地 打造法治文化“养分池”
喜桂图新区一处公交站点,一辆公交车缓缓关门,驶向下一个站点。下车后准备离开的和在站牌旁等车的人齐齐转头,将目光投向正在驶离的公交车,准确地说,是公交车后印着的“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的字样,公交车身上的扫黑除恶标语代替了以往熟悉的广告语,令人倍感振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满信心。
公交车上的标语,由包头市石拐区司法局联络投放,同时投放的还有“宪法”公益广告。石拐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晓明介绍说,这是司法局精心打造的“流动阵地”。据介绍,在石拐区的37路、61路公交主干线上,该局在12辆车上投放了“宪法”公益广告、在11辆车上投放了“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建立了区主干线上的流动阵地,让法治宣传“动了起来”。
法治宣传阵地是普法工作的硬件基础,2018年,石拐区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业务、心理咨询等功能于一体,极大地方便了该区居民群众法律需求。2018年8月,自治区首个景区法务室在五当召建成,法务室中的内容以蒙汉双语的形式呈现,坐落景区,近在咫尺保障维护游客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一致好评。除此之外,在脑包沟村打造的首个村级示范调解室、与区税务局联合搭建的税法教育平台、在包十五中打造的普法教育基地以及采用现代多媒体技术,融宪法宣誓体验、法律法规知识、智能普法机器人、实景体验VR等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体验馆……场所标牌,无一不默默发挥着普法宣传“不动岗”的硬件力量。
场所建设强化了普法宣传的线下能量,但法治宣传的发展进程并未止步于此,信息发展的脚步使普法工作更进一步,石拐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微信便捷、易操作的特点,创办了《晴杨普法微声音》《双语普法》普法品牌栏目,实现零距离、互动式学习,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生活当中。截至目前,共推出“扫黑除恶知识”“防止网络诈骗”等节目50余期。
“在线上线下宣传之外,又采用了公交线路流动宣传,我们致力于打造这三大阵地进行普法宣传,为石拐区的法治知识传播起到了极大的助力作用。”刘晓明介绍道。
宣传阵地是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是保障法治宣传教育长效发展的有效举措。达茂旗在百灵庙镇南出口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墙,在“和合塔”公园建成法治文化长廊;土默特右旗在旗图书馆挂牌法治图书阅览站,在城区振华大街、生态公园、市政文化广场建设200多米法治文化长廊,建成三岔口村民俗法治文化广场、包头市大雁滩宪法主题景区、美岱桥村平安接力园、村(居)“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基地、农民法治书画创作基地等9个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昆区建设了东友谊22社区法治生活体验馆,西部地区率先建成了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基地,通过模拟法庭、消费维权、国防教育等7个专项教室,累计培训学生20万人次……包头市多点开花,全面开展阵地建设,夯实了普法宣传工作的基础。
创品牌推出系列精品“普法剧”
“我是来感谢你们的,有了你们司法所耐心细致的工作,帮老百姓们把一些家长理短的事情都化解了,邻居和谐了,社会安定了。”“高大爷说得好,我们司法所就是充分发挥了与居民离得近、看得清、管得住的优势,起到了司法为民、司法助民、司法安民的作用,让老百姓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台上,演员们带着满满激情演绎着小品《家长里短话和谐》,台下,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不时爆发出热烈掌声。
小品《家长里短话和谐》是包头市昆区司法局推出的原创小品节目,通过演绎司法所工作人员协调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各种矛盾,表现司法所司法为民的宗旨以及纠纷调解等工作职能,情感真挚,细节突出,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
“这个小品是我们司法局根据真实案例编排而成的。”昆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青介绍道,“小品将司法所工作人员接触的真实案例呈现出来,将与案例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入其中,既能够将我们的工作职能表现出来,又能将法律知识以生动的形式送给观众,使观众在欣赏节目的同时,学到法律知识,大大增强了普法效果。”
据贺青介绍,昆区司法局积极对接包头市漫瀚剧院,打造了乌兰牧骑法治宣传金色品牌,实现了法治乌兰牧骑队伍从无到有的历史突破。同时,积极开展“弘扬乌兰牧骑,走到人民中间去”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办等街镇开展乌兰牧骑演出活动20余场,受众3万余人,除小品《家长里短话和谐》以外,还推出了《温馨司法情铸和谐》(上下集)、《司法所长十二时辰》《人民调解超市》等10部原创法治小品、法治微电影、法治微动漫、法治广告。
通过品牌节目传播法治文明新理念,让群众在潜移默化间感受法治文化熏陶,已经成为提升群众法治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包头市司法行政部门纷纷发力,打造精品节目,土右旗将法治文化融入“二人台”表演艺术,编创了《小院风波》《选村官》《还债》《不让邪教再抬头》等一批有影响、群众喜爱的法治文艺节目;达茂旗司法局编排的四重唱《司法守护》被包头市选派参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职工向新中国70华诞献礼法治乌兰牧骑优秀节目汇报演出;石拐区推出的小品《真的假不了,假的跑不了》《远离套路贷,生活更美好》《公证那些事儿》,以及诗朗诵《法在我心中》《扫黑除恶三句半》等节目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在下乡入村的法治大舞台上,接地气、传得开的普法节目系列频出,好“戏”连台。
履职能 压实责任机制“四结合”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法治包头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基层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至关重要。为切实保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以“四个结合”着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严格落实。
坚持依法行政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坚持公正司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文书说理、案例发布等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通过生动的司法实践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信仰法律、崇尚法律。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将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让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围绕婚姻家庭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
坚持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12348”“12315”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法务室等法律服务资源,建设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大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坚持“四结合”,保障“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切实履行,把普法融入执法,有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出新招 亮出量身定制“需求单”
“张律师,又见到你了,特别感激你,上次给我们社区讲的要多个心眼,不要随便相信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我把你给的资料拿给邻居们看,说这可是律师告诉我们的,得相信,他们才没投资,不然就受骗了!”一位70多岁的大娘拉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远的手,久久不肯放开。
“你好,是九原区司法局吗?我是中建三局的,我们企业目前正在承建富力城项目建设,我们企业职工想要听听关于“保密法”方面的讲座。”“好的,感谢驻区企业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会尽快组织普法队伍,具体时间会联系您。”
“我是包头第三热电厂的一名职工,也是包头市的一名人大代表,我们第三热电厂全体职工需要关于”安全生产和金融投资“方面的法律咨询”
……
这仅仅是九原区依法治区办开展“点题”式普法日常工作的几个画面。
自开展“点题式”普法以来,九原区结合该区实际,为群众提供着各具特点的“普法大餐”。
据悉,“点题式”普法是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由基层根据实际需要向区依法治区办点题,由区依法治区办组织人员就点题内容进行宣讲。在具体操作中,区依法治区办组织全区普法骨干、司法行政人员和普法志愿者,随时收集整理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汇总至区依法治区办。区依法治区办根据收集到具体“题目”,安排专业人士,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培训、观看普法短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
开展“普法菜单”式精准普法和专项普法活动,为群众量身制作“普法菜单”,让群众“点菜学法,点师授课”,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从过去“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转变为“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实现有的放矢、按需普法,做到群众想了解什么就上门宣传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送什么,切实做到了法治宣传教育与对象相结合、与需求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是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的有效创新举措。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验收之年,包头市做为全国两个连续四次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之一,能否实现“五连冠”需要我们早谋划、早动手,周密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确保经得起国家和自治区的检验。”包头市副市长王美斌在4月22日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
号角声催马蹄疾,风正帆扬启新航。累累荣誉之上,包头市必将快马扬鞭,站在更高起点,推动包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迈新台阶! (王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