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6月15日上午,我区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张树礼围绕新版预案修订背景和主要特点进行了全面解读。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新版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八个部分,共有六大特点。
该预案强化应急联动,实行联防联控。本次预案修订增设3个污染控制区,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划定为一个污染控制区,将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划定为另一个污染控制区,当三个及以上相邻盟市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也视同为一个污染控制区,实行区域预警应急统筹管理。
同时,预案压实减排比例,加强预案管理,实现减排全覆盖。本次预案修订明确要求各盟市制定“一城一案”、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现所有涉气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落实到位,必须达到减排比例要求。不能有游离于清单之外、脱离监管的企业,确保所有涉气企业共同履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责任。(郭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