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地演绎美丽乡村嬗变
第02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971期:第02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12

黄土地演绎美丽乡村嬗变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纪实四

本报记者段兴宇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法治扶贫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杭锦后旗不断深化法治扶贫工作,把法治扶贫与产业发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织密法律服务网,以法治扶贫的实际成效,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组织贫困户子女签订赡养协议。

大棚香瓜鼓了村民腰包。

贫困户积极发展庭院经济。汪巧枝摄

小甜瓜闯出大产业特色农业开辟致富新“钱”景

4月的河套平原草木生发、春意正浓,置身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挪二村放眼望去,一座座整齐划一的温室大棚或纵或横成方连片、鳞次栉比,井然林立。大棚里,一排排嫩绿的秧苗地毯般铺展开来,向阳而生,长势喜人……

“薄皮甜瓜是挪二村主要种植农作物之一,过去一年,温室大棚给全村带来了1200多万元的经济收益,已帮助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脱贫。”挪二村党支部书记黄朝云难掩内心的喜悦,“多亏了有个办实事的第一书记。王书记来了之后,村里农民的收入高了,人心齐了,感觉生活更有奔头了。”

挪二村全村人口561户2004人,常住户355户1774人。近三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贫困人口64人,目前,已稳定脱贫14户28人,23户36人正常脱贫。

“挪二村属种养结合的农业村,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大棚种植是一条不二的致富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挪二村驻村第一书记王晓磊可是没少动脑子、跑路子。2018年,王晓磊争取到扶贫资金15万元,投资兴建了占地7.5亩的钢架大棚,大棚承包费每年收入28500元,加上村集体土地承包等收入,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了49000元。2019年,通过包联单位杭锦后旗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协调,挪二村建成占地2000亩、钢架大棚1000栋的拱棚甜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惠及农户150多户,并依托中国农业大学、内蒙古农科院、巴彦淖尔市农业气象实验站、河套学院科研人员,共同组建了集科研、示范、服务于一体的博士研发团队。

“想建大棚,但是资金不足,王书记又多方奔走,找到旗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协调贷款事宜。”拿到10万元贷款的贫困户李清海说,“以前农民种大田每亩收入只有1000元,现在一亩大棚收入12000元以上,人均增收上万元,发展特色农业真正让农民脱贫了。”

如今,温室大棚甜瓜种植已成为挪二村村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为全村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带来了丰厚的收益,贫困户紧锁的眉头舒展了,脱贫的路更宽了。

黄庭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之一,他告诉记者:“我家有3口人,过去全家的经济收入主要靠种植农田,收入极少。现在有了合作社和温室大棚,通过自己的劳动和稳定的销售,手里也有了‘闲钱’,日子越过越美了。”

“想要带动更多乡亲脱贫,就必须抱团发展。”王晓磊深谙其中的道理。挪二村持续在‘特色农业’上做文章,把甜瓜当成宝,努力打造内蒙古西部地区最大的拱棚甜瓜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示范和优良品种引育基地。

如今,“挪二村挪子亥”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了,并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乌拉河沙林地”商标,同时,已申请加入“内蒙古巴彦绿业实业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战“贫”的新利器。”对于网络直播带货,王晓磊一直跃跃欲试,他告诉记者,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秦岭考察讲话时提出“电商扶贫大有可为”。今后,我们将借助互联网载体和电商平台,“试水”直播带货,让滞销货变畅销货,变线上“爆品”,实现产销无缝衔接,形成“政府搭台、电商助推、企业参与、农户受益”的消费扶贫新模式,为扶贫产业良性发展和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保驾护航。

不止挪二村,如今,改“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已成为杭锦后旗练就脱贫“真功夫”的广泛共识。头道桥镇党委书记李文舟向记者介绍,目前,杭锦后旗已创新探索推出自选式、带资入股、资产收益、就业务工、订单委托经营、党支部引领带动等多种产业扶贫模式,实现了由输血型向造血型、单一型向多样型的转变。

借助被确立为首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优势,杭锦后旗通过项目区规划编制,结合六大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把所有贫困户融入到全旗产业发展格局中。全旗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党带群、强带弱、富带贫,将80%以上的贫困户紧紧吸附在产业链上,让贫困群众在产业链上实现了脱贫目标。

守住孝道底线赡养协议让“老有所养”有章可循

“刘书记,让你费心了,感谢你让我享到了儿女的福,今后我再也不愁吃,不愁穿,不愁生老病死没人管了!”。2019年初春时节,在杭锦后旗蛮会镇蛮会村委会办公室里,建档立卡贫困户马大娘在村两委和驻村第一书记刘海玉的见证下,兴高采烈地和女儿签订了赡养协议,吃下了晚年衣食无忧的“定心丸”。

马大娘膝下有三个儿女,早些年,大儿子和二儿子相继病故,而本该承担起赡养老人义务的三女儿却一直对老人疏于照顾,一贫如洗的家境加上内心的苦楚,让马大娘的生活雪上加霜。老人的失落与无奈,刘海玉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蛮会村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60岁以上的占比90%。面对村里青壮年人口大多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多,贫困户中需要依靠子女赡养脱贫占比大的实际情况,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把“百善孝为先”等相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中,同时,以“诚信契约化”为突破口,通过签订赡养协议书,守住了孝道底线。

“贫困户子女签订赡养三方协议,约定了赡养人应尽的义务,实现了老人亲情供养的量化、合约化,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与支持。”蛮会村党支部书记刘宗林对此深有感触。

“妈,这是我给你的钱,揣好哦。”入夜时分,在头道桥镇胜利村贫困户白奶奶家里,几个子女齐聚在母亲床前,纷纷给母亲拿钱。白奶奶今年80多岁了,老伴已去世多年,老人一生养育了5个子女,均已分门立户,由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没有收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蛮会镇按照相关政策帮助老人改善了住房条件,并进行了医疗救助,但要真正实现脱贫,单纯依靠政府兜底保障远远不够,必须把子女的赡养义务充分发挥出来。介于此,镇、村两级干部和第一书记多次深入老人子女家中,给他们讲解国家扶贫政策,宣传子女赡养义务。老人的几个子女非常通情达理,感觉到母亲拉扯孩子们不容易,都表示会按照赡养协议准时给母亲拿钱。

马大娘和白奶奶的遭逢并非个例,在头道桥镇民建村,70多岁的文大爷亦是同病相怜。文大爷膝下本有一儿一女,老伴和儿子早年撇下他去了,几年前老人突发脑梗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由于女儿在南方打工,对于行动不便的文大爷根本无暇顾及。

“多亏了镇村干部和扶贫工作队帮我解决了生活难题。协议签完后,孩子比以前回来得勤了,对我的生活也更关心了,每月的赡养费也是到日子就打,我真得打心眼儿里高兴啊。”文大爷难抑内心的感激之情。

刘海玉向记者介绍:通过动员贫困户子女签订赡养三方协议,有效解决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问题,弘扬了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也有着重要意义。

变“输血”为“造血”农家庭院成为增收“聚宝盆”

2015年,丈夫李继云遭遇的一场车祸彻底打破了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民建村村民刘彩云的幸福生活。丈夫昂贵的医疗费用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让全家一下子陷入困境。“感觉天塌下来了,这让我们一家怎么活……”

命运的翻转发生在2018年,刘彩云一家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对口帮扶单位杭锦后旗检察院的帮扶下,刘彩云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检察院作为后盾积极提供资金支持,为村民们免费提供鸡苗、猪仔,农家庭院成为了村民增收致富的“聚宝盆”。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走进贫困户刘彩云整洁干净的院落里,一排排整齐的鸡舍和猪圈映入眼帘,种植区、养殖区、生活区合理分离,整齐有序。

“以前院子里的空地就是拿来堆柴草杂物,现在在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给我家送来了鸡苗,还帮我在院子里修建了鸡舍,去年年底我卖了一部分,每只鸡150元,赚了1万多块钱呢,想不到在自家院子里都能挣钱,今后的生活再不用发愁啦。”刘彩云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苞谷撒向鸡群,看着鸡仔撒欢地跑来吃东西,刘彩云笑得合不拢嘴。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给贫困群众发放鸡苗、猪仔,是围绕‘家’字做文章,鼓励村民将自家院里那‘一亩三分地’变为‘创收之所’。”民建村党支部书记潘金义说。

养猪在农村人眼里,不过是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但你听说过养猪还要签责任状吗?甚至还要求猪年底体重至少达到250斤。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9年,在旗党委和政府的关怀下,头道桥镇向民建村拨付扶贫款15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扶贫事业。经村集体商讨,决定把这15万元入股太平乳业,然后将每年分红收益的50%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50%用于扶贫事业。

经过一年运作,民建村共获得分红资金27000元,用于扶贫的款项有11000多元。钱有了,该怎么花呢?民建村现有贫困户11户,如果搞“大水漫灌”,一户发1000元。这样倒是省事儿,可贫困的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只能是扬汤止沸,解一时之渴。

经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深入讨论,终于想出了一个一举多得的金点子:那就是给每户发放1000元专项款,这1000元只能用来购买猪仔。在贫困户买回猪仔后,村两委会上门和贫困户签订协议,要求年底时这口猪的体重至少达到250斤。

“这个标准只要稍微用点心都能做到。既不会过高,不切实际,也不会过低,导致贫困户慵懒散漫,无心喂养。猪养大后,按照当下的猪肉价格计算,至少也有5000多元,可以说效益倍增。”潘金义说。

正午时分,在三道桥镇胜利村贫困户王润生家的新猪圈里,一群黑溜溜的猪仔正在争食,看着就热闹。

“扶贫工作队给村里的贫困户提供免费猪仔,希望通过鼓励他们发展庭院养殖,提高他们靠劳动增收的信心,激发其内生动力。”旗司法局派驻胜利村第一书记石峰告诉记者,工作队挨家挨户上门,引导贫困户建猪舍、找饲料来源、学喂养技术,贫困户参与热情很高,不少贫困户看到了商机,还主动要求扩大养殖规模。

“等把这些小猪仔卖了,我想再买几头种猪,慢慢扩大规模。”尝到庭院经济甜头的王润生开始憧憬着未来的生活。“如今,真得是庭院美起来了,腰包也鼓起来了!”“发展‘庭院经济’,在引领村民脱贫致富的道路上,不仅‘输血’而且‘造血’,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路径,帮助贫困户实现了持续增收,农家小院成了脱贫致富的‘聚宝盆’。”胜利村党支部书记拓久光信心满满地说,“一家一庭院”“一户一新颜”的全新景象,换来的不只是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好风景,还有农户腰包不断充实的好“钱”景。

产业造血,为贫困户打造了“聚宝盆”,栽下了“摇钱树”。真金白银的获得感,真真切切的幸福感,让奋力改变贫困面貌的困难群众,日子越过越有滋味,生活越来越有盼头!

融入法治精神村规民约激活乡村善治“一池春水”

蛮会镇红旗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实施后,又有几位村民陆续来到红旗村村委会,交纳了拖欠村集体多年的水费。

多年来,拖欠浇地水费始终是困扰村干部的一件烦心事,且人数多,金额大。“说起来是农户欠水纠纷,其实地里浇水的事是关系到每户农民种田的大事。”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平清楚地记得,过去的红旗村由于土地盐碱化,村民收入低,加之水费高,拖欠水费现象严重。不交水费,就浇不上实时水,影响农作物长势、产量,进而影响村民收入,由此形成了恶性循环。尤其到了每年春耕备耕时节,镇子里的每个村都有水费纠纷,镇政府、村组、用水协会多次开展工作入户催缴,但收效甚微。“问题不解决就要耽误农时,镇、村领导都急得上火。”

2019年初,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在红旗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其中新增的一项条款引人关注,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享受国家惠民政策,暂停提供民事服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已享受的‘特惠’政策。”其中第一种情形便是“没有交清当年水费或尾欠历年水费的”。该条款对村民拒不履行水费清缴义务作出了明确“约束”,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照执行的行为准则。

“有了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以后治理村子就有了章法。村规民约在脱贫攻坚中起到了教化作用,成为乡村振兴中乡风文明的催化剂。”红旗村村委会主任郭挨楞说,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了,过日子的精神头更足了。

记者看到,新版《村规民约》罗列了全体村民不得违反的19条规定,包括赡养老人,不把子女应尽义务推向社会;不大操大办红白事宴;不私搭乱建,不侵占集体土地;自家卫生自家负责,公共卫生出工出力,不乱倒垃圾;保护集体财物,维护公共服务设施;合法解决争端,合理表达诉求等。

将《村规民约》直接与村民的民事权利、经济利益挂钩,实现了权利与义务并行,成为了村民行为准则的新“标尺”。踩了村规民约红线的村民,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特惠”政策。此举得到了村民们的积极响应,一时间,村民们陆续来到村委会,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纷纷履行清欠义务。

“以前的村规民约多突出正面引导,对违反村规民约行为存在难以管理制约、缺乏纠错问责机制等弊端,导致群众矛盾纠纷频发、村内环境脏乱差、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现象。”红旗村驻村第一书记吴增士对此感触最深,“村规民约植根于乡土社会,凝聚着基层群众的共同道德、情感、精神和价值观念,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约束性,强力抵制了农村歪风陋习,在实现自我教化、矛盾化解、移风易俗、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的红旗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不仅环境整洁、乡风文明,产业也兴旺起来了。”

“村民自治权利高,村规民约定调调。致富不仅靠勤劳,合法才能根基牢”。如今的红旗村,19条村规民约已深入人心。在推进脱贫攻坚实践中,一种理念逐渐形成: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法治与德治互促进,在推动乡风文明的进程中助力脱贫攻坚。

村规民约接地气,约出乡村好风气。如今,村规民约如春风化雨般教育约束着村民,“变身”规范村民行为举止的“紧箍咒”。蛮会镇镇长苏二瑞告诉记者,实践证明,越是富含法治精神、严守法律规则的村规民约,越能获得村民发自内心的支持,越能成为村民自觉遵循的公序良俗,越能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秩序。只有将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才能更好地激发乡村振兴活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如今,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正在成为蛮会镇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的新常态。”对于未来远景,苏二瑞心中早已规划好蓝图。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