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讯日前,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
自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3年来,该院按照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举全院之力,聚全院之智,全力攻坚克难,切实向“基本解决执行难”迈进。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该院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执行措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