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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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6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03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史忠付、吕宝玉、李艳杰: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六方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行政检察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南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宝音德力格尔:

本院受理原告宝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2222民初8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宝音德力格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宝龙借款本金人民币27200.00元,并从2017年12月27日起按月息0.5%给付逾期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27200.00元至,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宝龙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蔺允济:

本院受理了申请人张月梅申请执行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02执403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财产到场通知书、腾房宽限期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选择评估机构、现场勘验财产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腾房宽限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陈志华、王板女、陈建忠、王雅平、惠二媚、陈果兵、王平、张保林、孟海泳、吴海军、董二平、王银喜、李海、陈果仙、郝文丽、韩凤琴: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返还原告贷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郝利平、张凤英:

本院在吴文斌、高生满、冯生录、马爱伟、冯生瑞、张建忠、张玉文、李宏梅、院海琴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由于无法给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内0602执恢1329号执行通知书、(2017)内0602执恢1329号财产报告令及(2017)内0602执恢1329号执行裁定书,通知你履行(2012)东法民初字第3689、3690、3691、3693、3713、3717、5289、5290、5291、(2016)内0602民初2552、2549号民事判決书中所确定的义务,裁定将被执行人郝利平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北路35号街坊10号楼201号(房产证号:070786)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何耀东、吴文斌、高生满、冯生录、冯生瑞、马爱伟、张建忠、张玉文、李宏梅、院海琴抵顶其执行郝利平、张凤英十案所有债务以及院海琴执行郝利平、张凤英(2016)内0602民初2522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231344.47元。上述申请执行人共有份额为:何耀东占26.9%、高生满占6.6%、吴文斌占10.6%、冯生录占14.8%、冯生瑞占8.4%、马爱伟占0.3%、张建忠占5.8%、张玉文占4.6%、李宏梅占4%、院海琴占18%。该房屋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上述申请执行人时转移。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包七斤山: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齐阿古拉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8日

苏雅拉图:

本院受理原告张九丫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8日

陈图门恩和:

本院受理原告海永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8日

金长林: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8日

刘色音白尔:

本院受理原告崔丽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马德财、梁金荣: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玉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马德财、梁金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玉霞借款39000元。案件受理费775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175元,由被告马德财、梁金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马吉木言尼玛(常用名尼玛):

本院受理原告白敏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马吉木言尼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白敏中借款本金26000元。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马吉木言尼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张高娃:

原刊登于《内蒙古法制报》2018年4月4日15版向你送达的判决书现更正如下:本院已受理原告肖春荣诉你、岳红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21民初3964-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肖春荣撤回对被告岳红艳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21民初3964

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张高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肖春荣借款本金6500元;2.被告张高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肖春荣逾期利息988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5元,由被告张高娃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赵小峰:

原刊登于内蒙古法制报2018年4月4日15版向你送达的判决书现更正如下:本院已受理原告肖春荣诉你、白高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21民初3959-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肖春荣撤回对被告白高山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21民初3959

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赵小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肖春荣借款本金1210元;2.被告赵小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肖春荣逾期利息2928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赵小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田海龙、胡月明珠: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白乙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田海龙、胡月明珠偿还二笔借款合计50700元及支付利息13482元{8100元[30000元×0.02元×405天(2016年11月30日至2018年1月15日)]+5382元[20700元×0.02元×13个月(2016年12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2.要求被告田海龙、胡月明珠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何来全:

本院已受理原告邰瑞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何来全偿还四笔借款本金合计74730元;2.要求被告何来全支付利息22939元{8320元[26000元×0.02元×16个月(2016年12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14619元[48730元×0.02元×15个月(2016年12月30日至2018年3月30日)]};3.要求被告何来全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那仁满都拉: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太平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1.要求被告那仁满都拉给付种子、化肥欠款合计1779元;2.要求被告那仁满都拉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李丁柱、王斯琴:

本院已受理原告高扎力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李丁柱、王斯琴偿还原告高扎力嘎借款本金25150元,支付利息7042元;要求被告李丁柱、王斯琴继续支付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要求被告李丁柱、王斯琴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陈二桩: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太平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1.要求被告陈二桩给付种子、化肥欠款合计2703元;2.要求被告陈二桩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孟宝全、刘玉霞:

本院已受理原告高扎力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孟宝全、刘玉霞偿还原告高扎力嘎借款本金50700元,支付利息8000元;要求被告孟宝全、刘玉霞继续支付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要求被告孟宝全、刘玉霞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田宝海、哈申其木格:

本院已受理原告高扎力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田宝海、哈申其木格偿还原告高扎力嘎借款本金33450元,支付利息10774元;要求被告田宝海、哈申其木格继续支付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要求被告田宝海、哈申其木格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王全喜:

本院已受理原告高扎力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要求被告王全喜偿还原告高扎力嘎借款本金30490元,支付利息7135.60元;要求被告王全喜继续支付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要求被告王全喜承担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韩敖其尔:

本院已受理原告李福学诉你及吴福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1.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7150元;2.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日

天津皓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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