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斌与被告陆小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张斌于2020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本院予以准许。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826民初2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予原告张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400元,共计425元由原告张荣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二道桥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陆小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基与被告陆小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张荣生于2020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本院予以准许。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826民初3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予原告王荣基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400元,共计425元由原告王荣基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二道桥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王小兵: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益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内2222民初183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恩和白拉: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冬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内2222民初1832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刘东东: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473号原告金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元及利息8880元;2.要求被告给付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0.02元计算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包小伟: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474号原告金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5000元;2.要求被告给付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0.02元计算自2020年4月7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6月9日
法院公告丰镇市玉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重交沥青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丰镇市玉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高等级重交沥青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东区,地理中心坐标为N:40°23'18.70"E:113°7'55.09",项目占地面积33000m2,计划收购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废焦油、废焦油渣、废吸附介质(含高蜡油)53×104t/a,其中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年加工量为15×104t、废焦油年加工量为30×104t、废焦油渣年加工量为3×104t、废吸附介质(含高蜡油)年加工量为5×104t,年生产改质沥青31.5万t、侧线油(基础油)18.5万t。二、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链接:ht t ps://pa n. ba i du.com/s/13YAR0g6UA3oj ct B10FO s f Q提取码:t 46x。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现场索取。3、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丰镇市玉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丰镇市玉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丰镇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朱经理。联系方式:18847408495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丰镇市玉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9日
内蒙古林乐生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化机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
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林乐生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化机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 t ps://pa n. ba i du.com/s/1vmeK-KN UiI 4i ZD7Yz 3N 0qA,提取码:xf g3。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ht t ps://pa n.ba i 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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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s/1901mK4Q F6TM 7bf qC X1Pi pw,提取码:i j v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1、建设单位:内蒙古林乐生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工业园区。联系人:刘凤祥。联系电话:13488509996。邮箱:nmt hhb@163.com。2、环评单位: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15179202517。 邮 箱 :j j kzhbkj@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2日。公告单位:
内蒙古林乐生物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9日
法院公告
田红泉、马领兄: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646号原告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镇鲁兴农机经销处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二被告偿还欠款本金178000元,给付利息78750元;2.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月
格日乐吐、包迎杰(又名包英杰):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643号原告申兴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45000元;2.要求二被告给付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自2016年2月17日至借款实际清偿为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月
代红胜(又名代红生):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629号原告梅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617.60元;2.要求被告给付从2018年12月30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0.02元计算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6月9月
宋向真:
本院受理原告刘秀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月
张伟杰:
本院受理的(2020)内0207民初930号原告内蒙古松源汽车租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伟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