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双福: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内2222民初18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霍树军:
本院受理原告岳鹏诉被告霍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23民初10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高国梁:
本院受理原告李蛟与被告高国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121民初2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高国梁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李蛟定金20000元,违约金20000元,共计人民币40000元。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高国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石焱光:
本院受理杜玉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案号为(2020)内0122民初4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高锐钢:
本院受理张石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案号为(2020)内0122民初1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张世海:
本院受理原告郭玉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15日包含在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韩图力古尔:
本院受理原告风兰与你、包海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风兰撤回对包海梅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521民初17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王强:
本院受理案号为(2020)内0207民初650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汇通支行诉王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王秀枝、邵爱喜、翟庆坡:
本院受理案号为(2020)内0207民初518号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巴彦支行与王秀枝、邵爱喜、翟庆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内蒙古轻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剑、雷敏、王润田、贺秀英:
本院受理案号为(2020)内0207民初588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轻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剑、雷敏、王润田、贺秀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赵婧、孙蒙钢、钞晓东:
本院受理案号为(2020)内0207民初408号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婧、孙蒙钢、钞晓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三楼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白陈义(又名白陈玉):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397号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山哥农资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白陈义偿还欠款本金13630元、利息10222元;2.要求被告白陈义给付自起诉之日起以欠款本金1363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015元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为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白陈义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王双宝: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410号原告桂孟根敖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王双宝偿还借款本金13600元;2.要求被告王双宝给付利息2924元;3.要求被告王双宝给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的利息;4.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王双宝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富常胜、包萨如拉: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412号原告张国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2400元,给付利息3763.20元,并给付自2020年4月3日起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05元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为止的利息;2.案件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梅花、包六十一: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415号原告张淑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42000元;2.要求二被告支付利息2520元;3.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李宝全(又名李宝泉):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419号原告王敖特根白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给付利息12600元;2.要求被告给付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廖满妞(又名满妞):
本院受理的(2020)内0521民初2423号原告王敖特根白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元,给付利息7440元;2.要求被告给付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0.02元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