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你好,我刚买的房子阳台上发现有一枚炮弹,看起来很危险,大约40厘米长,炮弹的圆筒壁上还有四只“翅膀”,看起来像一枚没有爆破的炮弹,原房主也联系不上,我们也不敢乱动,求助民警过来处理……”
5月29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求助报警称:家里发现罕见的军工炮弹。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发现该群众家里客厅外跨阳台立着一枚约40厘米长的尖头圆筒状的铁质炮弹,管区民警通过查询成功联系上了原房主。经核实,该炮弹是照相馆拍摄的铁质道具,并非是具有杀伤性的武器。得知真相后,民警批评了道具的主人。原来只是虚惊一场,民警将道具炮弹收缴处理。
随后,民警现场向围观群众宣传了相关安全知识,要求群众不管是遇到炸弹还是人工增雨弹等爆炸物品,都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前来处置,千万不要随意触碰、搬运,以免发生危险。 (闫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