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永禄、张凤杰: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屈永禄、张凤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下同)117713.06元,以及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5月16日起暂计至2019年9月15日,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38217.49元,要求计算至被告一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依法判令本案的律师费800元由被告承担。三、依法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被告一承担。四、依法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2020)内0102民初8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战军、贾晓慧: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战军、贾晓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下同)67395.45元,以及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2月16日起暂计至2019年9月15日,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25879.68元,要求计算至被告一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依法判令本案的律师费800元由被告一承担。三、依法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被告一承担。四、依法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2020)内0102民初8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萧俊彪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共六件系列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曹文亮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惠卿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田实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也典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共两件系列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曹润蕊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景盛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
托克托县盛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伟科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共六件系列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