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黑白两道漫步罪恶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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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7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05

一次超越历史的庭审

混迹黑白两道漫步罪恶人生

易连峰等5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审

本报记者●梁瑞虹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他曾光环满身,如今镣铐加身;他曾扬名立万,如今身陷囹圄。

他组织卖淫、腐化官员、开设赌场、虚假诉讼、持有枪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无所不为。

他谋取不当利益,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妨害司法秩序等无所不至。

他是易连峰,被外界“奉”为黑社会“教父”级人物。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易连峰等54名被告人、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被告单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乌海公开开庭审理。曾经辉煌发达、不可一世的易连峰也许从未想到,他会在千里之外的乌海接受国家和人民的审判。

创造新高庭审规模史无前例

6月的乌海,晴空万里,热浪滚滚。6月4日早晨,被改造布置为庭审场地的乌海市文体中心门前人头攒动,从通辽远道赶来的被告人家属早早地来到了这里,静待庭审。

因本案被告人、辩护人人数众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定乌海市文体中心作为庭审场地,并对场馆进行庭审适应性改造与布置。经施工改造,共设置隔离庭审通道4条、临时羁押室48间、功能性席位200余个。

据介绍,本次庭审,还出现了众多“首次”。

易连峰等54名被告人、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被告单位涉黑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乌海中院首次审理由自治区高院指定异地审理的一审涉黑案件,是乌海中院建院以来受理的规模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刑事案件,也是历年来出动保障警力最多、安保级别最高、庭审安保方案最完善的重大涉黑案件。据悉,本案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指定管辖,由乌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组织内犯罪38起,共涉及行贿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8项罪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乌海中院首次尝试现场庭审与远程视频庭审相结合的方式审理涉黑案件。为了满足庭审需求,庭审现场专门搭建网络通道,将智慧庭审、互联网云庭审、语音识别3项科技系统全部迁移至庭审现场。同时,庭审现场共配备移动终端、PC平台等技术设备100余台,10平米LED屏幕2块,全面支持信息化庭审。

本案系疫情以来首次将被告人提押出所受审的涉黑案件。为了防范疫情风险,所有出所被告人庭审期间均穿戴医用级别防护装备,还押回所前进行核酸检测。

乌海中院全面提升本次庭审的疫情防控级别,庭审场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和每日2轮全面消毒作业。庭审前发布公告,要求旁听人员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国家电子健康卡绿色健康码”实名领取旁听证。

6月4日一早,乌海市文体中心广场便拉起了警戒线,在相关人员的组织引导下,旁听人员有序进入庭审现场。7时,安保人员准时出发,前往看守所提押被告人。8时30分,15辆载有易连峰等20名被告人的车辆抵达乌海市文体中心,被告人分别被带入临时羁押室。

54名被告人,66名辩护人,案卷材料和证据492册、光盘1322张,230余名法院、公安民警参与押解、值庭及法庭警戒……这组沉甸甸的数据显示,这是一次超越历史的庭审。

据介绍,为了全力做好该案的审判工作,经乌海中院党组研究决议,成立“6·28”专案审判指挥部,由党组书记、院长范巧兰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案件审理组、司法警务组、装备保障组、宣传舆情组、对外联络组、法庭布置组、综合协调组、“打财断血”组等8个工作组。鉴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等众多因素,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乌海中院制定了详细的审判方案,并形成了长达近50页的“6·28”专案庭审保障方案汇编。

组织特征从无到有逐步发展

9时整,法槌敲响,庭审开始,20名被告人身着防护服被带上法庭,其余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出庭受审。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庄严起立,用时1小时40分宣读起诉书。长达70页的起诉书中,详实地记录了易连峰等被告人的斑斑过往,控告了被告人的累累恶行。

易连峰,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系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新世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9年12月18日,被乌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同年12月31日,被批准逮捕。

1995年,易连峰辞去教师工作下海经商,逐渐积累资本,并设立了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丰房产”)。2002年,易丰房产在通辽市科尔沁区投资建设了新世纪大酒店,易连峰及妻子李晓斌作为酒店控股股东掌管酒店经营活动。凭借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新世纪大酒店一举成为当地重要的政府接待、招商宴请场所。此后十余年间,易连峰以合法经营为掩护,拉拢、腐蚀各级地方官员,积极寻找“保护伞”,先后网罗了李绍文等33人成为组织成员,大肆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在通辽地区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恣意破坏当地社会风气,扰乱民众健康生活秩序。十余年间,以易连峰为首的犯罪组织逐步成为在通辽政、商、“黑”三界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以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结构相对稳定,层级职责基本明确,组织管理较为清晰。该组织共有成员34人,其中,积极参加者14人、一般参加者19人。其组织特征具体表现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严守规约,运行有序。

1995年至2002年,在发展初期,易连峰通过贩卖粮食和承揽建筑工程完成原始资本积累。为了利益最大化,他采取金钱诱惑、相认干亲等手段,将公安民警李绍文收入麾下,为其效力。李绍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甘心被“围猎”,公然动用手中公权力帮助易连峰及其组织成员摆平事端。(下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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