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有关规定,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亿家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网点已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诉讼等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亿家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亿家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