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党员积分评星管理制度与党员民主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统筹推进,形成以“分类管理为总抓手,各类活动载体为平台,党员自觉服务群众为目标”的党员管理新格局。
该院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评星定级、亮绩公示”六个步骤对全体党员进行考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党员年度考核得分并折算为年度星级,作为评定党员的重要标志。将“四星”及以上党员作为各类评先选优、推荐后备干部优先考虑对象,并在年底业绩考核时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对“二星党员”,由所属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予以提高;将“一星党员”作为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整改。通过评星定级量化工作表现,让全体党员通过“比”明确自身不足,通过“学”找准前进方向,通过“赶”清楚目标距离,通过“超”切实得到提高,全面提升机关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激励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积极担当作为。
(高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