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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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9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5-22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成玉:

本院受理原告白玉姐诉包成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4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赖英格:

本院受理原告陈结子诉赖英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5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张六十八: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金锁诉被告张六十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王小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建华诉被告王小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霸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萨日格日乐诉被告霸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霸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何出鲁(何朝鲁)诉被告霸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霸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陈虎诉被告霸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代迎春:

本院受理原告代太平诉代迎春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3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冲拉:

本院受理原告白音宝力高诉冲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3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吐列毛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20年5月22日

包国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建华诉被告包国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李齐山(七山):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银虎诉被告李齐山(七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白龙(李白龙)、玉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海亮诉被告白龙(李白龙)、玉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白宝亮(宝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赵国军诉被告白宝亮(宝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海格: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勿力吉诉被告海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达茂旗百灵庙镇宏伟人力资源部、那步庆塔那: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达茂旗百灵庙镇宏伟人力资源部、那步庆塔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221民初22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达茂旗百灵庙镇碧玉轩奇石店、佘爱军: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达茂旗百灵庙镇碧玉轩奇石店、佘爱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221民初22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恒阳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22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保标与被告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道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内蒙古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望华兴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221民初2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牙克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涛与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霍志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俊丽诉霍志军(2020)内0125民初414号离婚纠纷一案,经邮寄送达及电话联系均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翟体俊:

本院受理王永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0)内0121民初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王永清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本金6812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暂计1000元,实际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石树森:

本院受理菅斌与石树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执11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王力:

本院受理梁有才与王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执109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王力:

本院受理苏大林与王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执109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王力:

本院受理颜术春与王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执11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许杰:

本院受理薛庆宇、杨淑富与许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105执10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张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兴和县恒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924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蔺岩:

本院受理(2020)内0929民初69号原告内蒙古聚合鑫商砼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旗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刘新利:

本院受理原告四子王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刘新利、高润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929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刘新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四子王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0641.59元,利息28378.72元(截止2020年5月8日),两项合计49020.31元;2020年5月9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二、由被告高润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郭俊义:

本院受理原告岳三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石利梅:

本院受理原告赵国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白布和: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臣诉被告白布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5民初6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白布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海臣借款211500万元。案件受理费4473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白布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赵雨娟:

本院受理的原告解山梅诉被告赵雨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5民初62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原告解山梅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50元,退还给原告解山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常晋兵、董兴宇:

本院受理原告卜辉英与被告常晋兵、董兴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2020)内0105民初24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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