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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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5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5-15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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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承勇:

本院受理原告任建红诉被告贾承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昝内生: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珂诉被告昝内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白治邦:

本院受理原告刘刚诉内蒙古五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白治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刘刚因不服(2018)内0102民初第68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范建功: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斌诉被告范建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80000元,利息23452元(2018年10月16日至2020年1月6日,月息2%);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共5000元;以上共108452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燕翔:

本院受理原告谢永诉被告燕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罗小军: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罗小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内0102民初1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李守林:

本院受理的呼和浩特银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李守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内0102民初5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刘雪峰: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新瑞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刘雪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2民初8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雪峰给付原告呼和浩特市新瑞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费144800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清;二、被告刘雪峰给付原告呼和浩特市新瑞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1448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3月27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呼和浩特市新瑞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姜海龙: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涛与被告姜海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102民初90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姜海龙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海涛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万元,并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4%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自2018年11月15日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乔心宇、李燕清:

本院受理的王子健诉乔心宇、李燕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子健申请对乔心宇、李燕清共同购买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巨华世纪城小区13号楼5单元6楼602号的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勘验现场,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马俊峰、王瑞琴: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方圣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马俊峰、王瑞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内蒙古方圣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王瑞琴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南沙河路东怡雅新居商住小区7#楼2单元301的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勘验现场,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闫泽津、尹雪峰:

本院受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东街房地产大厦支行诉闫泽津、尹雪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东街房地产大厦支行申请对闫泽津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东路计华小区甲七-1-402号的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勘验现场,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张全利、张秀凤:

本院受理的郭丽娟、段武诉张全利、张秀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郭丽娟、段武申请对张全利、张秀凤共同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展览馆东路名都枫景小区8号楼16层1单元1603号的房屋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及领取评估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室参加摇号选取评估机构程序、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勘验现场,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刘静斌、任永霞:

本院受理的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申请执行刘静斌、任永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对被执行人刘静斌、任永霞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万豪名苑小区1号楼2单元401号房屋进行评估。现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即内中昱估字[2019]第0275号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书。估价结果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万豪名苑小区1号楼2单元401号房屋市场价值335648元。本案现已进入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公告送达(2020)内0102执恢227号拍卖裁定书,通过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被执行人刘静斌、任永霞共同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万豪名苑小区1号楼2单元401号房屋,评估价为335648元,一拍降幅15%,一拍起拍价为285300.8元,竞价增加幅度为2000元,保证金为57000元。一拍流拍将进行二次拍卖,起拍价降价15%。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吴燕:

本院受理原告邢晓平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杜鹃:

本院受理原告李晓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吕军柱:

本院受理原告杨水平、郭军、郭敏、郭二维与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802民初67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张文军、王玉霞:

本院受理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及代子清、郭金枝、张小平、王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张文军、王玉霞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并从2017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止按年利率10.68%支付利息192.92元;逾期罚息4147.4元;逾期罚息的复利489.68元;从借款到期日起至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6.02%支付借款利息及罚息;2、被告代子清、郭金枝、王峰、张小平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双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苏雪松: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延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15日

李学智:

本院受理祁平元诉李学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张虎俊:

本院受理的原告兰峰与被告张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内0105民初159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15日

卜建青:

本院受理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与南秀青、卜建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四子王旗人民法院行政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曹燕、董英:

本院受理原告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15日包含在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2020年5月15日

牙克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杜喜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0年5月15日

牙克石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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