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托海讯 近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7年9月,申请人道某的丈夫色某醉酒驾驶摩托车与被执行人纪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致色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道某诉至法院,要求纪某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纪某给付道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318,154.25元,因纪某驾驶的车辆挂靠某货运服务公司,故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纪某及货运服务公司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被执行人和货运服务公司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便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经过多轮谈判及执行法官的积极斡旋,最终以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赔偿款21万元达成和解协议。该院执行干警积极转变执行模式,开展线上执行,让“信息多跑路”,不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疫情受阻,为坚决打赢防疫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杜腾李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