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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25

“寓教于审”精准普法 法治观念“扎根发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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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雪英)4月24日上午9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广东省中山市绿豹灯饰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琪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新城区兴美达灯饰经销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师生约100余人观摩了庭审。

据了解,该案一审原告中山市琪豪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认为一审被告中山市绿豹灯饰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商、新城区兴美达灯饰经销部作为销售商,侵害其所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而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中山市绿豹灯饰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针对争议焦点,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各自观点意见。庭审中,对涉案灯具及权利人所享有专利的基本设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比对,引起了在场师生们的极大关注。同时,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设计了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二维码扫码模式,展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氛围。

通过开展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让师生们零距离接触到了真实的庭审程序,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富有成效的法律实践课,进一步宣传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推动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增强了高校师生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保护和尊重自有知识产权,同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同时,该院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及媒体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关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年来,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庭审进校园”活动已先后走进我区多所高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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