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要先行维权要主动工行“无接触”服务  力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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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4-24

以案说法普及知识产权法规

意识要先行维权要主动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产权化的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越来越成为个人和企业竞争力乃至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集中表现。但在日常生活中,知识产权还是被许多人忽略。

个人侵权:都是法律意识淡薄惹的祸

“要不是收到法院传票,我都不知道我侵权了!”张玲说。2019年初,张玲(化名)等14家呼和浩特文具用品经营个体工商户被北京某墨水生产企业告上了法庭,理由是:经过公证取证,张玲等14家个体工商户所销售的印有北京某墨水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的墨水并非其生产。该案最终经过一审判决和二审调解,张玲等14家个体工商户赔偿了北京某墨水生产企业的相应损失。

拿到调解书,张玲长叹了一口气:“从来没想过知识产权侵权会发生在我身上,更没想到我还是侵权方,都是无知惹的祸。”

据本案的代理律师———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杨艳律师介绍,在本案中,14家个体工商户虽不知其销售的是侵权产品,但并不能证明墨水的合法来源,也就是没有向供货方索要进货票据或者没有保留进货票据,因此法院最终认定14家个体工商户存在侵权行为,最终对墨水生产厂家进行了赔偿。

“近几年,类似这样的案例数量是比较多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个体工商户的货物来源比较多元化,比如有人上门推销的,有同市场门店间相互调货的,还有通过微信、网上采购的,很多供货方都不能提供正规票据;二是个体工商户店面多为一人或家庭经营,管理上不如企业规范,在票据的日常管理和妥善留存上做的也不是很到位。一旦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这两个问题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都是致命的。”杨艳告诉记者。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销售者若不知其销售的是侵权产品并能提供合法来源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反之,若没有留存好商品来源证据,即使没有侵权故意,也同样丧失了免责的机会。这个案例给广大个体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在进货和经营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两个问题。”杨艳说。

其实,像张玲一样的人不占少数。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很多人都认为知识产权离自己很遥远。但也有少数人能随口说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音乐爱好者魏晓娜说:“现在音乐软件里很多歌都是要付费才能听的,这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酷爱听书的王满说:“我前段时间在喜马拉雅听的一本书,前几天突然下架了,这可能就涉及到版权的问题吧。”

“此外,我们日常使用的药品,药品配方就属于商业秘密,药品说明书上虽然标注了主要成分,但并不包含全部配方和成分,真正的制作过程、工艺和配方,都是制药公司独有的商业秘密。还有我们喝的饮料,配方可能涉及发明或者商业秘密权,饮料瓶的设计、饮料瓶上的包装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范畴,饮料公司的注册商标属于商标的保护范畴。这些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杨艳感慨道。

企业维权:申请要趁早维权要及时

据了解,2019年,全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716件。其中有关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占据很大比例。

杨艳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件:有一个生产钢结构配件的企业,将其设计生产的一款卡扣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这款卡扣因为体积较小、使用方便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订单和及其可观的收益。随着销售区域越来越广,市面上逐渐出现了好几种类似的产品,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销售量。该企业及时听取了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的意见,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然后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和提起专利侵权的民事诉讼打击了一批侵权行为,获得了一些损害赔偿,并与部分侵权厂商达成了专利许可使用的合作协议。

“这个案件能取得较好的处理结果主要原因也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强,在产品面世之前及时申请了专利。另一方面,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比较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及时求助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理性处理,最终取得了较好的结果。”杨艳分析道。不过,并不是拥有权利证书就能高枕无忧地保护产品。杨艳告诉记者:“在我们接触到的大量知识产权侵案件中,有些企业善于钻法律的空子,能轻易绕开权利保护范围的专利,特别是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专利的保护上。所以,企业和个人在准备申请专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选择正规的代理机构,才能更好地保障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在日后发生纠纷时,真正起到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

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申请要趁早,因为对于企业来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是多方面的。杨艳告诉记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先可以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并能有效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建立技术壁垒,形成品牌响应,率先抢占市场,有力打击侵权行为。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进行无形资产融资,或者许可或者转让知识产权给别人使用,盘活企业现金流。更重要的是,企业可以用自主知识产权申请政府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等等。”

在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企业也要注意不要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以免引起法律纠纷。“对于生产型企业,使用别人的专利、商标、版权时,一定要遵循“先许可后使用,产权不明不使用”的原则。对于销售型企业,一定要遵循“货源正规,票据规范”的原则,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杨艳说。

自媒体时代:无意的举动可能侵犯知识产权

在采访中,部分受访者还提到了时下自媒体侵权行为严重的问题。自媒体运营者郭宇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公众号在转载其他账号的文章时都不注明来源,这就是一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对此,杨艳解释道:“其实现在大多数人已经注意到从别处转载文章时要注明文章来源的问题,但还有些问题可能会被自媒体运营者忽略。比如,在公众号上发表文章时,为了衬托文章主题,使用了别人享有版权的图片、音乐、视频等内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要未经许可使用别人的作品,都是有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

那么如何避免侵权呢?杨艳回答:“最稳妥的办法是先授权,后使用。如果没有取得授权或者使用时因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而无法取得授权,那么,在接到侵权通知时也一定要第一时间停止侵权,删除侵权作品,避免侵权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并积极与权利人协商赔偿事宜,如果需要长期使用或者大量使用的话,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也是较好的处理办法。”

在谈到知识产权维权的问题时,杨艳律师认为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树立较强的知识权利保护意识是十分必要的。“就个人而言,一方面,专利权、商标权要及时申请,著作权要及时登记,当然,著作权不一定非要登记,但是若有登记证书,那么在维权时就会节省了很多工作。另一方面,侵权证据保全意识也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现在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涉及版权侵权的图片、文字、音频视频作品,权利人如果不及时保全证据的话,很容易被侵权者删除,导致维权时举证困难。”杨艳如是说。

(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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