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阻击战打响后,包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周密部署,迅速将上级相关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积极采取多项防控措施,带领该市各旗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工作,确保该市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
疫情期间,包头市顺利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2名,无疫情流入、无人员感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必接必送”实现无缝对接
3月16日,石拐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接到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电话,得知石拐籍服刑人员赵某将于近期刑满释放。虽然在出狱前赵某已经按照相关要求采取了隔离观察措施和核酸检测工作,但为了做到安全保障工作的“双保险”,有效防范出狱后的感染风险,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希望石拐区司法局给予工作上的支持与协助,将刑释人员赵某安全接回居住地并进行隔离观察。
石拐区司法局党组立刻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局长刘晓明为组长、分管领导邹雷生为副组长,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李国栋、副大队长付晓飞、监狱派驻民警石晶晶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组,并对接洽事宜、联系家属、后续监管等工作细节进行了逐项研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统一作出了安排部署,确保实现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
为了节省时间尽快将刑满释放人员赵某安全接回,顺利完成疫情期间首次刑满释放人员的对接任务,3月19日一大早,由邹雷生带队的4人工作小组从包头市驱车出发了。一路上,大家绷紧的神经始终没有松懈下来。经过3个小时的路程,上午10时,该小组到达了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工作小组与监狱民警一同将刑释人员赵某带至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医院进行肺部CT检查,进一步确认检查结果无异后与监狱方面进行了交接手续,下午将赵某安全带回包头。此后,石拐区司法局与赵某居住地所在社区取得了联络并做了相关交接工作,并与赵某签订了承诺书,赵某与家属对工作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不辞辛苦将其安全送回家表示感激。至此,一场涉及监狱、司法局、社区三家单位、两个城市的“接力行动”画上了完美句号。
在这一特殊时期,石拐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对监管场所提出的刑满释放人员要做到“出监必接、出监必送”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做到早策划、早部署、早行动,以战时状态的最高标准配合监管场所完成这一特殊任务。收到监狱电话、函件等相关通知后,积极主动与相关监狱联系对接,及时了解服刑人员释放时间、隔离期限、身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做好台账登记和信息反馈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出击,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通过对刑释人员的“走访教育—技能培训—政策扶持—鼓励创业—推荐就业”形成五位一体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有效地帮助刑释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安置帮扶维护社会稳定
“没想到你们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太感谢了,疫情结束后我一定去找一份工作,重新做人,回报社会……”4月6日晚10时,正值清明节假期,这一天,刑满释放人员刘某东被妥善安置。来到帮教小组为其租好的新家,接过了工作人员送上的“急救款”,刘某东真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3月12日,昆都仑区司法局收到了来自山西省沁水监狱打来的电话,称服刑人员刘某东将于4月6日刑满释放。“虽然距离刘某东刑满释放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不得不尽早出发、多手准备,确保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对接。”收到协查函的团结司法所所长马丽梅第二天便开始了对刘某东的信息核查工作。
在走访摸排期间,马丽梅发现,因城区改造刘某东在2004年登记的家庭住址已经不存在,这为刘某东的信息核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在向局里反馈这一情况后,马丽梅立即发动社区主任、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及管区民警等多方力量共同对刘某东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摸排,经过进一步摸排得知,刘某东的父母现已经过世,近亲属多年与其无往来,属于典型的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如何在这一特殊时期对这一重点帮教对象进行安置让马丽梅深感重任在肩。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马丽梅开始奔走在街道办事处、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间开展协调工作。3月30日,昆区司法局召开会议与各部门联合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成功为刘某东申请了2000元的“急救款”和下一季度的低保金。考虑到刘某东刑满释放回来后的居住问题,马丽梅又为刘某东提前租好了房子,并为其垫付了两个月的房租费,同时协调派出所为其办理身份证,解决了刘某东的衣食住行难题,使其得到了妥善临时性过渡安置。
疫情的原因让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面临着重重困难,昆都仑区司法局在这一期间选择迎难而上,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制度,始终坚持“防疫工作重点抓、本职工作不松懈”的原则,在严格管控特殊人群的同时,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重建生活信心,彰显了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心关怀,对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疫情期间,昆都仑区司法局安全接回刑满释放人员45名,重点帮教人员5名,无一漏管、脱管,为打赢此次疫情防控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合理统筹降低安全隐患
“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之一,在这一特殊时期如何把刑满释放人员衔接、防控、帮扶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据包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杨豪介绍,为保障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衔接,包头市司法局多措并举,为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档、不失控保驾护航。
疫情防控"战疫"打响以来,包头市司法局党组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包头市委、政府的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刚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在听取了副调研员武钢、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杨豪的工作汇报后,及时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全市各旗县区司法局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对接。同时,积极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性化帮教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对刑满释放人员严密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举措实、效果好,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稳定。
记者了解到,疫情期间,为确保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对接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包头市司法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系统核查、邮件快递、公文交换、与监狱之间的电话沟通往来、实地排查等方式,尽量确保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到位。对于重点帮教对象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措施;对于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人员严格落实户籍地和居住地安置帮教机构“双列管”,定期不定期调查其生活及工作情况;对于没有接受安置帮教意向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动态跟踪工作,确保不托管、不漏管。
此外,包头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安置帮教档案规范化建设,各司法所按照规范建立健全了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制度,规范档案登记、管理和使用。
采访临近尾声,包头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武钢提到,疫情还没有结束,下一步,包头市司法局将继续紧紧围绕《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通过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及司法行政智能终端(J i pa d)系统、积极加强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政策宣传,着力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动“平安包头”建设。 (王祯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