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李军武建勋)无证驾驶报废车辆,安全隐患极大。属于两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人漠视生命,心存侥幸,最终换来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4月8日下午6时许,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公安交管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低速货车在镇区伊克淖路行驶。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严密布控,并在某小区门口成功拦截该车,控制了驾驶员白某某。然而,面对民警的检查,白某某无法出示自己的相关证件,反而谎称:“驾驶证我有,今天忘记带了”。由于其神情慌张举止异常,民警立即将白某某带回大队进行身份信息核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不仅白某某属于无证驾驶,而他所驾驶的低速货车也早已达到报废标准。
据了解,今年50多岁的白某某平时以卖炭为生,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考取驾驶证。为了方便生意,白某某就贪图便宜买了一辆报废车用于拉炭,本以为一个月也跑不了几趟不会被查,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随后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辆、收缴了车辆号牌,予以强制报废,并对白某某做出了罚款3000元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