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曹安妮张菁)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积极采取多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严防插手过问案件事件发生,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有关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调研要求,该院检务督察室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督促该院各部门按季度、按月、按时上报本部门“三个规定”相关报表。检务督察室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迅速开展院内自查工作,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填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自查表》,要求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案件,逐条逐项进行全方位、无死角自查。对于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问题,而在自治区院抽查或今后巡视中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未报告的,该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使自查表发挥出“隔离带”和“防火墙”的作用,真正杜绝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零记录”“零报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