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 自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专项活动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
近日,该院第一检察部相关人员会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法制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就如何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两项监督”活动、做好衔接配合,以及运用案件监督评查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商讨并达成一致共识。双方明确近期要共同制定《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关于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对第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明确要在摸底排查阶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定联络员,为后续监督纠正阶段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袁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