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厅党委的决策部署,站在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和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高度,谋划和抓实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全面深化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为引领,形成信息动态感知、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的科技应用新格局,保持在全国继续领先、持续领先。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的应用。全面启用法治政府建设智慧化一体平台的5个子平台,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将全面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评价,实现“月评价、季通报、年总结”。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功能。加强辅助立法信息化建设,通过对辅助立法工作的监测和分析,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意见征集功能,提高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和参与度,应用文本智能比对等先进技术,提高审查智能化水平;运用执法监督平台与智能执法终端的综合运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系统应用,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
加强法治数据的录入。紧盯法治数据录入质量,加强基础数据项核对工作,做到“应采尽采,应录尽录”,对发现的数据录入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更新,对重复数据、无效数据进行删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利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的资源整合优势,加大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系统的应用力度,实现业务汇集、数据汇总和智能化分析。
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完善智慧监管系统。全方位提升监管安全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监狱管理现代化水平,探索建立现代信息化条件下的警务执勤模式;全区推广智慧戒毒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戒毒工作深度融合,总结、把握、归纳戒毒工作客观规律,提升全区场所安全水平和教育戒治质量。
做好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相关建设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做好“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协助建设工作,监狱、戒毒、社矫、律师、公证、司鉴、人民调解等业务通过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网上业务流转协同,打造与政法各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高效协同的政法工作新格局,以智能化建设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提升大数据慧治能力。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的应用。创新数据采集方式,依托司法智能终端(J I pa d)和智能法务通移动采集优势,加快移动终端的推广应用,抓取第一手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强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人员和业务信息数据录入,加强安置帮教、社矫等执法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最终汇入大数据池,实现一次采集,全网共享使用。
加强大数据的管理。用好大数据,及时掌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实现对司法行政工作更为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对重点工作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能力,提升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升辅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做好中央和自治区试点工作。做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数字法治”建设试点工作和自治区网信办全区首批信息化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单位相关工作,对照试点示范单位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努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确保到年底,试点示范单位建设成效明显。
全面打造智慧司法大脑。强化指挥中心能力建设。完善视频会议、视频点名、监狱戒毒场所及社区矫正场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视频监控系统等软硬件设备,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应急指挥系统实战能力。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科技创新。强化区块链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应用。加强“公有链”技术探索应用,搭建存储数据处理平台,完善个性化需求和点对点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加强“私有链”技术探索应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进一步推动刑罚执行规范化;加强“联盟链”技术应用,推进公证、行政执法监督、司法鉴定电子证据的可扩展行和私密性。
建立跨部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拓宽工作领域,充分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局等部门调解资源,研发“三调联动”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相关联动、联调机制,实现“有效对接、多方联动、妥善化解”的“三调联动”指挥调度功能,将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
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提升网络安全治理现代化能力。坚持实战化、体系化、常态化的网络安全工作思路,制定网信安保工作方案,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确保全系统网络安全。严格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加快司法加密网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加密网的建设,逐步建成覆盖司法厅,监狱、戒毒各单位,各盟市司法局的加密网络,为司法行政敏感信息数据传输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通道。
全面激发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性。完善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根据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的客观现实和实际需要,完善信息化方面的制度建设体系,牵头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促进办法》。
推动信息化成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进程,开展信息化应用大比武、大培训等活动,有效推进各项业务软件的应用,以比武促交流、以培训促提升,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擎作用,为建设法治内蒙古提供新动能。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