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邱瑢)“喂?110指挥中心吗?我的车被撞了,司机却跑了……”
2020年2月6日下午3时40分许,接到报警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驾驶员张某的车辆右前侧受损,肇事车辆已驶离现场。民警询问张某,当时是否看到肇事车辆车牌号及车辆类型,张某告知民警,其当时并不在现场,对已逃离肇事车辆信息一无所知。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及询问周边路人得知,该车辆特征并迅速展开调查,很快便找到肇事车辆。民警通过车牌号查出肇事车主电话,电话询问其是否撞了别人的车,可肇事人当时连话也说不清,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民警将其带至达拉特旗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通过安泰司法鉴定中心酒精检测驾驶人林某血液酒精含量330ml/ 100ml,达到醉酒状态。民警立即将林某带至达拉特旗交管大队醒酒室,约束醒酒。酒醒后,林某才得知其喝酒后驾驶车辆的经过。
当天,林某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鸿德新苑11号楼北侧东西通道由西向东行驶至11号楼东侧南北通道向南右转弯时,将张某停放在此处的小型普通客车撞损,事后,林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事故中,林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林某过错严重,张某无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林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因疫情防控原因,目前,达拉特旗公安局对林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