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讯近年来,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创新“1322”民事检察工作机制,提升了民事检察工作水平。
“1”是建立“月调度、周调度”机制,发挥院党组统领检察业务的作用。院党组每月召开一次核心业务数据通报调度会,听取核心业务数据进展情况汇报,进行工作部署;分管副检察长采取每周调度的模式,靠前指挥亲自上手,与检察官一起研究案情。
“3”是实行三项工作机制,有效拓展案件来源。一是实行“多口宣传”机制。该院利用每年“法治宣传周”开展法律咨询,加大民事检察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事检察的知晓度。二是实行“律所走访”机制。该院通过与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和乡镇司法所建立联系,每月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主动寻找线索。三是实行“监督排查”机制。该院充分发挥驻法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室的作用,检察人员分组以轮流值班的形式深入法院开展监督,排查梳理案件线索,及时开展调卷审查。
“2”是采取两项措施,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一是采取“逐级沟通”机制。该院通过承办检察官和法官、部门负责人之间、分管副检察长和分管副院长、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四个层面进行沟通,各层级充分交换意见,取得审判机关的理解与支持,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二是采取“个案汇报”机制。对疑难复杂的问题,该院主动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得到了上级院对口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和帮助,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
“2”是落实两项机制,确保日常办案和专项监督取得实效。一是落实“律师辅助取证”机制。办案中,加强与律师和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走访沟通,发挥他们与当事人接触多、获得证据便捷的优势,辅助完成部分取证工作,有效提高了办案质效。二是落实“因地制宜类案监督”机制。呼伦贝尔市地域广阔,农林牧类型齐全,各地案件也各有特色,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线索摸排和民事法律监督,该院通过各类专项监督活动,根据牙克石特色寻找法律监督突破口。 (李岱岷)